为何需对垄断行业征收“暴利税”

2012年03月01日 07:25   来源:红网   李宁

  民建、农工党和全国工商联联合提案称:实体经济贫血造成的产业空心化正在逐步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潜在风险。当前迫切需要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拓宽实体企业的发展空间,并建议对垄断行业征收“暴利税”,为民营企业提供减税空间。(2月29日《第一财经日报》)

  从石油石化企业到银行,国有垄断行业的暴利广为诟病。据银监会2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2011年总资产113.28万亿元,同比增长18.9%。商业银行2011年净利润超过万亿元大关,达到10412亿元,创历史新高。按此计算,商业银行2011年平均每天赚得约28.5亿元。国有垄断行业利润这么高,但对社会贡献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差距很大。就拿国有行业特别收益金缴纳来衡量,2011年我国国有企业的收租分红比例不到10%,而美国企业利润分红比例是26%,法国、瑞典等国家国有企业的分配比例平均达到33%。

  另外,据《人民日报》报道,数据显示,以上年实现利润按比例征收央企红利为主而实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0年约为440亿元。而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近2万亿元,只拿出5%左右上缴“红利”。

  本应该来说,国有企业凭借着国家资源和垄断地位赚来的利润,都归国家和人民所有,需全部上缴国家财政进行重新分配。但考虑到企业自主经营和长远发展,规定按一定比例上缴红利,给企业留有资本金发展,也情有可原。但上缴5-10%的比例明显偏低,参考国际经验,至少上缴比例达到30%左右较为稳妥。当然,国有企业会称还通过税收向国家财政做了贡献。但是由于国有垄断企业拥有定价权,而中国税收是以价格为计税的间接税制度,税收通过价格转移给中小企业和普通消费者。从这点来看,国有企业税收名义上是国有企业缴纳,但实际负担者是处于产业下游的中小企业和普通消费者(产业下游由于竞争强烈,税负不容易通过价格转嫁出去,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转嫁)。

  与国有垄断企业上缴低红利相比,民营企业、居民基本生活用品却负担高税负,成为中国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之一。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多项,仅增值税一项就占营业额的10%,还有其他附加税、水利基金、职工水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还要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还有残疾人保障金等,合计起来要占到公司营业收入的30%-40%。

  在居民基本生活用品方面,比如食品、药品等,则除了缴纳17%的增值税之外,还有城建、教育税费附加(可高达“三税”的10%),另外还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各种管理收费。

  所以,应该通过对垄断行业征收暴利税,给民营企业和居民基本生活用品减税腾出空间。这样就能保持国家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为实现积极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目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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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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