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核心是退出机制

2012年02月23日 09:25   来源:中国网   刘义昆
    目前江苏省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让一聘定终身的公务员制度,变成“合同工”,这份试行办法望年内出台。聘任制公务员在广东一带较早有过试点,深圳2007年开始试点,2010年1月起,深圳实行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而今年和江苏同步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有河南、四川、湖北等地。(2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公务员仍被当成是“铁饭碗”,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与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背道而驰。从媒体报道可以看出:公务员聘任制从个别地方试点,慢慢开始在一些省份慢慢铺开。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迹象。有教授认为,“未来,(公务员聘任制)这种制度对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公务员来说,应该会形成较大压力。”是的,倘若聘任制能被广泛落实,对精兵简政、治庸问责无疑是有好处的。

    从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施行起,各级政府部门就试图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以根除以往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机关病”。但据原人事部统计,1996年至2003年,全国共有19374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平均每年辞退公务员为2421人。以全国公务员总数800万人计算,年均辞退率只有0.03%。与此同时,公务员们的高福利却在水涨船高。在如此“铁”的现实下,千军万马考公务员,公务员们不思进取,也就成了可以理解的现实。

    这些年,政府的懒政之风备受诟病。是的,“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必然对公务员要有合理的退出机制,要把‘铁饭碗’变成‘瓷饭碗’。”诚如专家所言,“跟公司的制度一样,做得好就继续做,做不好的话必然要增加他们的危机感,这样才能增加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但必须指出的是,倘若只有聘任制,却没有科学的退出机制,恐怕只会使公务员聘用制形同虚设。

    首先,要抬高公务员们退出的“红线”。譬如,2007年4月,为了提高和改进公务员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韩国首尔市政府实施了“3%公务员淘汰制”,选出欠缺工作能力或工作态度不好的102名公务员,组成“现场纠正推进团”进行淘汰。可以看出,倘若没有严格的问责与淘汰机制,年均辞退率保持在0.03%这么低的水平,所谓的五年一聘任恐怕并无多大意义。

    另外,不能忘记民意在“辞退”公务员中的作用。事实上,不论是现行的官员问责制抑或是公务员“辞退”机制,都公务员内部的自我净化。在公务员团体俨然已成利益共同体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显然难以产生“辞退”公务员的内驱力。这种自我净化只会是“老子监督儿子、兄弟监督姐妹”。唯有彻底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引入民意监督,通过“小事问责”等方式,才有可能加速公务员队伍的净化速度。

    近日,深圳龙岗区司法局“考察式旅游”,备受舆论关注。最后的处理结果是:责令参与旅游的全体人员退回违规旅游费用,司法局长何旅华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作出了书面检讨。(2月22日《新京报》)借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实,在公众看来,恐怕是要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的,现在却只是书面检讨了事。倘若采取如此宽松的淘汰机制,倘若民众在官员升迁中没有发言权,即便出台了公务员聘任制,恐怕也很难产生实际作用。

(责任编辑: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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