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人员,也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福利。前日,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上,副市长陈刚要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转变。此外,公积金还将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缩短组合贷款时限。(2月5日《新京报》)
北京作为首批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这显然让进城务工人员等低收入人群圆上住房梦,向“住有所居”的目标又靠进了一步。因此,出台此项“新政”,对大多数百姓而言,是个利好消息。然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毕竟是个系统工程,住房公积金实现全覆盖之后,贷款的门槛降低了,公积金的好处也可以惠及更多人群,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假如我缴纳并且贷了房款,期间可能出现的诸如缴存者的信用风险如何规避?因偿还能力等原因产生的新矛盾又如何解决?而且,住房公积金缴纳全覆盖新政的本来目的,是希望“入笼”者充分利用好公积金低息贷款这一政策性优惠。然而,就目前的房价,原先很大一部分中低收入“京户”购买住房都感觉那么吃力,何况是外来务工人员面对着日常生活、孩子上学、赡养老人等等诸多事体,并且还要面对残酷的“资格”竞争。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发改委去年年底确定2012年全市商品房投资计划将优先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预见,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在数量上会有所增加,但受到国内银根收紧及地方债务危机等问题影响,地方政府或因资金压力而被迫放慢保障房建设步伐却是大势,也就是说短期内并不能实质性改变保障性住房“僧多粥少”的局面。可见,光解决一部分人“望房兴叹”的借资问题,如果房源不增加,如果政策上不倾斜,对于新“入笼”者而言,“笼口”开得再大再漂亮,徒具观赏价值,并没有多少现实意义。而对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成为“房奴”的危害性更大。与其向外来务工人员奉献政策性爱心,不如通过自身的改革和创新切切实实为他们做点事情,比如多建设公租房与廉租房,先让他们有“家”,有尊严地、安心地工作生活;比如想方设法鼓他们的口袋,增加他们对一个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他们的幸福指数提升。任何一项政策,不能与群众和现实脱离,制度一旦自说自话,则永远无法面对最真实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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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