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十年前的国企”托不起文化改革重任

2011年12月01日 06:49   来源:羊城晚报   何龙

  “现在文化领域的状况就像二三十年前的国企。”在广东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对现在的文化状况做了精准的判断。汪洋还提出,“精神文化需求的内容和实现形式需要做一些顶层设计,要合理区分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群体的价值观要求,在公民价值、公民道德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中寻找最大公约数,提炼出社会共同认可、体现广东特色、群众乐于接受、容易传承传播的价值理念,使之成为我们新时期‘广东精神',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三十年前的国企是个什么状况?过来人都知道,在那时的国企眼里,产品可多可少,质量可高可低,声誉可好可坏,市场可有可无。国企如果有“市场”,那也是卖方市场;有多少买方,与他们没有利益的勾连,因而也没有实际的关系。它们不看重人才,不需要营销,不打造品牌;它们依仗有人包养,过着“四体不勤五谷仍丰”的日子……

  “文化国企”与“经济国企”最大的相似性在于它们都有人供养,都有“计划”的特征。不过更多的相似却是神似———

  现在的“文化国企”也讲“市场”,但那是一个特殊的“市场”,有的是以组织观看的方式营造水货场次,有的是以交换和赠送的方式体现山寨销量。

  现在的“文化国企”也讲“营销”,但有时并不是真正的市场营销,而是“关系营销”:它们用供养的经费发布新闻、举办展演、组织研讨、参与评奖。那些被“营销”的作品也未必是最好的作品,而是有某种权力,有某种关系,有某种身份者的作品。这样的营销对一个地区的文化形象而言是“反营销”。

  现在的“文化国企”也讲“人才”,可是最终出得了场面的不少是“同心同想”、“令人放心”的人才。他们可能也有讽谏,那也是劝百讽一、似贬实褒的劝导。有些具有全国影响的文化精英,由于他们不乐于随波逐流,不善于呼朋唤友,不屑于个人营销,因而难于进入“文化国企”老板的法眼……

  文化人与作品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文化水准的度量衡,也是“标志性建筑”。当“文化关系能人”举着平庸的作品显山露水,而一些真正的文化精英和文化精品却总在悄然潜水时,就将形成一种“喧宾效应”———在庸众的喧哗闹腾声中,“主人”的声音被严严实实地淹没覆盖了。

  这样的状况只会出现在“文化国企”主导的“文局”之中。基于“文化国企”的与生俱来的特质,“最大公约数”很难成为它们的追求目标;相反,“最大私约数”对它们更具魅力。“文化国企”的考评机制是向上的,利己的;他们要的是场面文化而非市面文化。而在“文化民企”主导的体制里,看不见的市场之手操持的指挥棒容不得卡拉OK式的独自欢愉,他们可能偶尔也会有即兴的场面之作,但市场收益的皮鞭在背后挥舞,他们不敢须臾怠慢,更不能以自己的切身利益去交换虚妄之名。

  在经济领域,广东的“国企”早已阔步改革,市场导向早已确立,这使得广东的经济领跑全国。而文化体制改革理应急起直追,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文化不仅仅是“软实力”,也是经济发展的“软内力”。缺少了文化发展的这个“内力”,经济的发展终将后继乏力。———“国企”式的文化体制,早该进入改革视野了!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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