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刷绿”的坟墓和权力怪癖

2010年07月23日 08:56   来源:中国网   佘宗明

  鲁迅先生说: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遗憾的是,现实中某些驭权者却偏偏迷信:权力捣鬼术可以呼风唤雨,不受规制。

  譬如,云南昆明市宜良县要求村民“刷绿坟墓”,美化山野风景。据村民解释,当地墓碑被刷上绿油漆或披上“绿衣裳”,是当地部门用高音喇叭在村子里通知要求的,“要是不刷油漆的话,坟墓就会被炸掉”。

  你无法揣度决策者抱着什么心思,要跟故人坟冢过不去。“绿油油的青山上,东一块西一块的白色坟墓很难看”,吊诡的审美观,滑稽的“协调”思维,在美学原理中没有半点支撑,在生活中却可以大行其道。

  经不起丝毫逻辑上的追问:突兀而别扭的“化了妆”坟冢,难道就比“原生态”的白色墓碑要好看?百姓约定俗成的墓葬习惯,为什么要轻易打破?凭什么“不刷漆,就炸墓”?……“绿化”坟墓的举动,唯一的“合法性来源”就是“上面的要求”,就是官员的癖好与指示。

  上有所好,影响甚远,是历史演绎的规律。既然权力有怪癖,私人审美嗜好通过公权力的“催化”,演变成荒唐离谱的奇怪“政策”,就不乏可能。就像年迈时的商纣王,喜欢“造酒池,悬肉为林”,于是举全国之力造鹿台,建酒池,穷奢极欲;又如童话里的国王,爱好穿新衣,就不务正业,遍招裁缝。当喜欢看绿色坟墓的癖好穿上“权力”的盔甲时,叨扰群众花冤枉功夫,作出“包装”自家坟墓的无聊举止,自然在所难免。

  要么刷漆,要么炸墓,在不容分说的二元选择面前,平民百姓没有讨价还价,更别说据理力争鸣不平了。尽管“太岁头上动土”在传统文化语境里,意味着为非作歹;重迁慎终,才是对祖先的孝敬与尊重,但强权相逼,不得不低头。做沉默的羔羊,成了权利弱小的村民们的宿命;没有话语权的庇护,前人坟墓也不能安息,只能任由“粉刷”。

  颐指气使的权力,总是无制衡的制度设计“娇生惯养出来的孩子”。如果官员在将私欲兑换成“政策需要”的途中,能多些法律制约、内外监督的路障,权力通吃必然会夭折在法治的路口。“上面要求”合不合理,也不该是官员自己说了算,至少得有制度化的价值判断机制,即民主决策。理性而正义的程序下,坟墓刷绿式的诡异政策,才不会“脱口一出,便成政策”。

  无边界的权力,一旦玩起“捣鬼术”,就会重创权利的“神经”。当体制性的约束都归位,权力怪癖也就会“识趣”地离我们的公共生活而去。否则,那些可怜的“被刷绿”的坟墓,就是我们脆弱权利的缩影。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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