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打普通百姓就是“打对人”?

2010年07月21日 08:25   来源:光明网   徐迅雷

  看了这样的报道,估计谁都会问:难道打普通百姓就是“打对人”?

  这是一个标准的“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了自家人”的事件: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湖北省委大门口,公安便衣把省政法委领导家属当做上访对象给暴打了!

  被打者陈玉莲,她丈夫是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副厅级。平常经常在大院里“进进出出”的她,那天鬼使神差被卫兵拦下了——其实这个也很正常,比如我在报社进进出出那么多年了,有时也会被门卫拦下;当然,陈玉莲被省委大院的卫兵拦下,不会上演“列宁与卫兵”那样传为美谈的事儿,她那天也恰巧为一点私事要找丈夫的“同行”——省政法委的一位副书记。结果却在不问青红皂白的情形下,被里头冲出的6个彪形大汉打了个落花流水、花落水流。那6名便衣警察,对这么一个上了年纪的弱小女子,拳打脚踢殴打16分钟,后果致使挨打者昏死过去,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几十处……(7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如此打人,比横行厉害,比霸道厉害,比过去对付“地富反坏”的做法一点也不逊色。这真是把上访群众当成敌人对待了,打人者以为自己是在“痛打落水狗”呢。也难怪,某地一名人民政府的副区长,竟在拆迁动员大会上公开宣称:对上京上访人员,请公安按敌对势力办!把百姓群众看成是敌人,这跟过去所倡言的“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相距十万八千里。陈玉莲惶恐地说,“我以为打我的是黑社会”。人家怎么可能是“黑社会”呢,人家的颜色红得很。

  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反复说这是“误会”、“误打”,仿佛是说打了普通百姓就不是误会、误打了。试想,如果陈玉莲真的不是厅级领导的夫人,是一个毫无身份背景的普通农民或工人,在如此被打之后,结果会是如何?大抵就是一个不为外人知的“打了白打”、“错打也白打”。那些五大三粗的便衣警察,显然平常不是吃素的。那么平常他们究竟在多少信访群众身上练过手?我看,给这些打人者颁发一个诺贝尔不和平奖也是可以的。

  没有人授予他们殴打领导夫人的权力,也没有人授予他们殴打普通百姓的权力。如此滥施拳脚,是一些权力部门自我扩权强权的结果。如此强权,何来人权?由于他们本身的权力官位是“领导授予”的,所以当他们发现错打了领导夫人之后悲痛欲绝;如果想让他们在误打普通群众之后也感到悲痛欲绝,那么其前提只能是百姓授予他们官位。但是,任何权力,无论授权源头在哪里,在行权过程中都会自我膨大,所以,无论在哪一个政治文明的国家,都是要着力把权力“关进笼子”的。

  领导夫人被误打事件,也从侧面说明了信访之难。信访难,尽管还没有难于“上青天”,但统计表明,通过信访而最终成功解决问题的,概率非常之低。对群众的“信访”,官员要“心访”才对。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得好:“信访”这两个字很有特点,“信”字是由“人”和“言”组成的,“访”字是“言”字旁加个“方”字,也就是说,党和政府设立信访局就是给老百姓提供一个讲话的地方,而且是讲那些难以解决问题的话的地方;信访部门就是最直接联系群众、最直接倾听群众意见、最直接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部门,是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的部门,所以信访局一定意义上是最能反映执政党执政特色的部门……汪洋的“信访理想”,就是“理想的信访”,可在有些地方,信访群众的“理想”活生生地被拳头击得粉身碎骨了。

  那些把百姓当成敌人、让自己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最终结果会如何?答案请到臧克家的名诗《有的人》中去找。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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