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发文称,一系列在全国范围内掀起舆论旋风的事件几乎都发端于网络论坛,在网络民意的推动下,一步步发酵升级,并最终解决。而“信访不如信网”也成为当下许多利益受损群众信奉的法则。(5月9日《现代快报》)
不得不承认社会一直都在进步:之前是信法不如信访,现在是信访不如信网。如此变化,倒不是说信访的作用越来越小,而是信访的难度越来越大。相比于越来越难的信访,上网相对来说经济成本和风险成本更低。经济成本毋庸赘言,风险比较倒值得一书。
虽然上网也有被“跨省抓捕”的风险,但风险与上访相比还是可以忽略不计。我们见惯了在火车站拦截上访者或者在省会甚至京城“规劝”上访者的情形,可总没有见过在网吧门口拦截上网者的情形吧?而且,对于可能上访但并不一定上访的“思想犯”,一些地方总是以治疗精神病的名义将当事人强行关押,但谁见过将上网者进行集中关押的情形,当然除了“强制戒网瘾”的机构外。从这个意义上讲,上访是“思想犯”,有可能“出师未访身先困”,而上网则是“结果犯”,只有上了网发了帖并且造成了所谓“恶劣影响”,当事人才可能被“跨省抓捕”,姑且不论当事人已经达到反映问题的目的,单就是更多的好事者把 “跨省抓捕”本身上网就足以让“抓捕”迅速转变为“道歉”。
这就是网络的魅力,当网络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像西天取经一样困难的上访难度时,越来越多的人当然会更倾向于上网而非上访。不过,在我们对上网的“功效”进行交口称赞时,不妨也对其进行审慎的反思。不错,有些事情的确通过“信网”得到非常好的解决,但问题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一个得到很好解决的网络事件,是以无数件没有或者不可能形成网络关注热点的问题的石沉网络大海为代价,毕竟,海量的网络信息意味着绝大多数信息,即便没有人为的屏蔽,只要没有人为的“顶帖”或者“设置成公共话题”,都将很惨淡地死在网络沙滩上。
这样看来,“信网”之所以比“信访”更受推崇,原因或许是,虽然网络不一定能解决问题,但网络提供了可以表达以及可能解决的途径,这虽然也是小概率事件以及不确定事件,但比起很多“上访”来说,它还是有被表达的可能以及成为公共事件的机会,要知道,“上访”除了要见到被访者外,还需要被访的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才可能让问题得到解决。这种情况下,领导见不见“上访者”或者即便见了批不批都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除非弄成“千人下跪”那种声势浩大的群访,才可能成为公共事件,而上网则不同,任何一个事件,从理论上讲,都有成为公共事件的可能性。
但是,可能并不代表一定。正如媒体报道中提到,网络论坛的发帖还没有和政府建立起正常的沟通机制,而且只有被特定的论坛,经过层层审核被置顶的帖子才能成为当地媒体关注的焦点,而这对于万里长征来说才走完了第一步。从这个意义上讲,“信网”不过是改变了“信访”的途径和表达方式而已,其内在的“靠领导重视解决问题”的途径依然没有改变。正如“媒治”不是法治而且可能架空法治一样,“信网”之下的“网治”除了是一种更高级的“信访”外,也是一种升级版的“媒治”罢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