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何时不再高价

2010年06月21日 06:31   来源:人民日报   午 言
    要真正解决新股发行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应该还原市场的真实面貌,让它成为买家和卖家公平博弈的场所

    从去年6月19日桂林三金开始招股算起,新股发行重启已整整一年。一年来,大量企业尤其是新兴行业的中小企业,通过上市获得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资本市场服务经济大局、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

    然而,在这一轮新股发行中,由于定价环节的市场化,新股发行高价、高市盈率的现象愈演愈烈,也引发了不少争议。与以前大多30倍的发行市盈率相比,目前的发行市盈率不断创出新高,七八十倍市盈率已是司空见惯,甚至不乏上百倍市盈率。高价发行还带来了普遍的超募现象,数据显示,去年6月以来156只中小板新股超募比例超过150%,88家创业板公司超募比例高达220%。

    按理说,既然是市场化定价,价格都是买卖双方通过协商产生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应该没有什么争议,为何投资者会有不满呢?其实原因也不难理解:目前新股发行市场还很难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在一个良性运转的市场机制下,买方与卖方力量大致相当,通过相互制约,最终形成一个合理的均衡价格。以此来对照时下的新股发行,企业一旦“闯”过层层审核,获得上市资格,面对的是众多询价机构以及新股申购大军,买卖双方的市场地位非常悬殊,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由于整体制度还没有实现市场化,定价环节市场化后,利益天平急速向发行方倾斜也就不奇怪了。

    高价发行往往带来资源的错配。在金融资源还很稀缺的情况下,一边是大量企业“嗷嗷待哺”,一边是上市企业高比例超募,“暴饮暴食”,市场配置资金的效率不免受到影响。有投资者认为,超募未必是坏事,上市公司“意外”获得大量资金,有利于其长期发展。这种看法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在更多时候恐怕是一厢情愿。投资项目从培育、论证到真正投入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扩大投资还要受到市场需求的约束,上市公司钱到手了还不知道该怎么用,显然不是一个好现象。现在已经有一些公司拿着超募资金买房买地,说明这样的担心有其理由。

    高价发行可能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上市对其发展有重大意义。在获得大量资金支持的同时,原创业者手中的股份也迅速增值。通过市场对创业的“奖励”,可以产生很强的示范效应,吸引更多人投入到创业中。然而,凡事过犹不及。高价发行使得很多人“一夜暴富”,通过上市获得的财富增值,可能是几十年奋斗也难以实现的。在激励过度的情况下,原创业者是否仍能保持拼搏的状态,安心于主业发展,也很让人担忧。

    高价发行还为寻租及违规行为提供了土壤。近一年来,一些公司在上市前过度包装、评估机构出具不实报告、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违规操作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究其原因,还是在于高价发行的巨大利益驱动。

    如何化解新股高价发行的症结?市场各方开出了各种“药方”,如存量发行、缩短机构及原股东锁仓时间、限制上市首日炒作、加大发行过程中的监管力度等。然而,客观地看,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之策。要真正解决新股发行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应该还原市场的真实面貌,让它成为买家和卖家公平博弈的场所。从目前市场基础条件看,新股发行从审核制直接过渡到注册制,条件确实还不具备,但我们在这方面的改革步伐应加快,否则“成功”的彼岸就遥遥无期。有专家建议,可以选择局部市场试点注册制,积累经验,逐步推进改革。应当说,这样的观点值得研究。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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