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业绩为尺,遏制新股漫天要价

2010年06月09日 06:37   来源:广州日报   周俊生
    新股发行企业必须以其已经创造的业绩作为定价依据,而不是任由发行公司与其保荐机构联手,以精心包装的未来之“画饼”为定价依据。这应当成为第二阶段改革的重点。

    据媒体报道,目前,证监会正在准备启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第二阶段工作。

    2009年6月10日,证监会公布了新股发行改革的方案,迄今已有一年。在这一年里,新股发行经历了一个从开始时小心试探到目前大规模推进的过程,发行定价也从开始时的有所控制变成了漫天要价,企业普遍圈到了大量超募资金,光是将它们存在银行里也能赚到大笔利息收益。这种状况的持续存在并且愈演愈烈。

    任何一项制度,都要接受市场检验。新股发行重启以后,出现了不少问题,对其进行再度改革是必要的。

    在去年的新股发行改革中,证监会大力提倡市场化的原则。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最大问题便是过于频繁的政府干预,使市场机制出现了高度扭曲,投资者难以把握投资方向。因此,市场化改革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但是,从一年来新股发行市场的实际状况来看,市场化改革主要体现在新股发行定价上,而在其他方面则改变不多。因此这种改革反而成了发行公司大肆圈钱的“护身符”。一年来,大量新股上市后迅速跌破发行定价,就是一个明证。

    新股发行重启一年来,曾经有不少专家对目前的新股发行准入制度提出批评,认为这不符合市场化的原则。这种批评从理论上来看是正确的,但却超越了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状况。我国企业具有强烈的融资冲动,但对投资者的回报意识却普遍淡漠,上市公司享受的权利与必须承担的义务明显不对等,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则与其形成反向的不对等。一年来的实践已证明,在这种强烈的融资冲动之下,已有一些并不完全具备发行资质的企业成功地混入了市场,很显然,如果完全放开发行审批,那么,必然会有更多的伪劣企业进入市场,从而给市场造成巨大风险。

    因此,在现阶段继续实行发行审核制是有其现实合理性的。但是,必须认识到的一点是,当发行定价可以由企业和与其有利益牵连的保荐人合谋确定时,事实上发行定价的市场化也就成了发行人肆意圈钱的代名词。一年来已经上市以及完成新股发行等待挂牌的269家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募集到的资金高达3995亿元,超过募资原计划整整2000亿元。在资本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市场流动性告紧的情况下,新股发行如此鲸吞市场资金,让其在一个个公司闲置起来,这是令人痛心的。

    目前的定价制度使发行企业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却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如何革除这种弊病,应当成为第二阶段改革的重点。在去年新股发行重启之前,新股定价的依据是以发行公司前三年平均利润来作为计算依据的,这其实同样体现了市场化原则,也就是说,发行公司必须以其在市场上已经创造的业绩作为定价依据,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任由发行公司与其保荐机构联手,以精心包装的、尚未被市场证实的未来之“画饼”为定价依据。这将有助于市场回归理性轨道,也有助于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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