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刚刚闭幕,15日北京土地市场就涌现出3个新的“地王”,而且全部是“央企制造”。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央企“拿地热”,国资委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要求,这78家企业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有序”退出房地产业务。不过,国资委并没有透露具体的退出安排和时间表。(03月19日《新京报》)
先别质疑或期待国资委“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的诚意和效果,这仅仅是证明了舆论对央企投入房地产业的不满是有理由的;说明还没有忘记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有一个“社会主义”的前缀。但是,这和调控房地产市场几乎没有实质的关系。因为,房地产市场已经不是一个正常的市场交易,而是一个赌局,地产商在赌,老百姓何尝不是在赌?现在只不过是准备赶走央企这个“赌王”,但一点也不会影响整个赌局。更何况准备赶走的是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还有16家专业大户可以大显身手。
如果把房地产业纳入正确的市场经济轨道,市场交易的最终结果是公平的,房价再高我们也认了,但目前中国各城市房地产的构成中,掺杂了地方政府的公权,依托了国家金融的扶持,又捆绑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这样的交易没有市场规律可言。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科斯在讲到农人和牧人的交易费用时说,只要产权是确定的或者说产权是明晰的,交易费用最小就可以达到效率最优化。由此看出,良好的市场交易是以最小的交易费用达到最优化的交易结果。而我们现在的房地产市场,是有垄断地位的交易一方,与不以这轮交易为盈利目的的另一方,用提高交易费用,无限扩大后期利润来达到效率最大化。所以,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运作不能视为正常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所产生的畸形后果也是必然的。
那么,为什么房地产会偏离市场经济的轨道?原因是在最初的交易权上的包办和代替,用垄断交易权利或者人为膨胀交易权利,来为地方政府和地产商谋取暴利。地方政府和房产商的土地交易,说白了是人民的权利和人民利益在自相博弈,地方政府用来交易的土地是国家的,也就是人民的。但是,人民有权参于交易吗?或者说交易过程中能顾及一点人民利益吗?退而求之,交易后的获利人民能知道自己分享的份额吗?如果政府行为是代表了人民的意志,那么,在土地交易中怎么会最终以损害人民利益而达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对房产商来说,也不是一个合格意义上的交易方,因为,在这轮交易中它不需要太顾及成本,只是赢取获得套取信贷资金的筹码,这个成本越大,套取的资金也越多。这对房产商来说,在销售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是没有高低的差别的,更何况是和政府(官方)交易,这个成本就堂而皇之成为以后定价的标准,为此买单的还是消费者。这样一个有地方政府参与、裹挟了国家金融部门和人民切身利益的产物,还能称作正常的市场行为吗?
所以,当房地产市场成了一个赌场,赶走一个央企的“赌王”是无济于事的,只要房地产还在这样的模式下运行,“小巫”也会变“大巫”。这次“豪赌”,双方本来就是拿人民利益为赌注的,怎么可能不利令智昏、孤注一掷呢!包括许多购房者的心态,说穿了也是像在这个赌桌边上“飞苍蝇”。(飞苍蝇——指没有资格或本钱的人,小额投资庄家,按比例获利)因此,买房子会变“房奴”、房子与老百姓没有关系就顺理成章了。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