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拆迁办主任的信里我们可以读到什么

2010年02月06日 08:02   来源:红网   刘义杰
    拆迁办主任写信反对新拆迁条例,称草案太草率,法学家意见不靠谱,没有拆迁,就没有中国近十年快速的城镇化。新条例是法治的进步,却是社会退步。(人民网2月5日)

    拆迁办主任的信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与谩骂,笔者估计这个拆迁办主任如果敢报出姓名的话,网友们大概会将其“烹而食之”,正如沈岿说,“我十分惊讶于你所持的立场和诸多观点,尤其是出自一位正宗法学科班出身、浸淫法学多年的基层法制工作的领导者身上。”有这样的基层领导,怪不得国家的政策一直难以实施呢。

    分析拆迁办主任信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首先,其对社会进步的认识仍旧停留在经济的增长,局限于只要有高楼大厦,社会有进步了,却不知道经济的增长只是社会的一个层面。而法治的建设更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一个个人利益的不能保障的时代,如果说社会是进步了,岂不令人笑掉大牙?从这种认识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家长式作风依然根深蒂固,我们也可以预见扭转这种只追求政绩的施政观念,建设服务型政府阻力有多大。

    此外,拆迁办主任的信中“没有了拆迁,就没有财政收入的增长”的理念,暴露出这种粗放式追求经济增长的方式仍然很严重,在这里,经济的增长似乎与房地产的发展成为了一个概念,这种把经济增长捆绑到房地产业的做法不正是房地产价格高涨,暴力拆迁频发的根源吗?

    在拆迁办主任的信中,笔者看到了一个概念“良性违宪”,这一个概念十分有意思,难道为了发展经济可以置宪法于不顾,这足以说明地方官员为了发展经济,暴力拆迁等违背宪法的事情真不少。笔者不禁想问一下这位官员,什么是良性?什么是恶性呢?你在操作中都是如何界定的呢?

    拆迁办主任所谓的拆迁推动了社会进步的背后,有多少房奴,有多少因为强制拆迁而家破人亡的事情,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没有‘良性违宪’,我们可能还都住在集体宿舍等着分房子呢。”笔者倒是认为,等着分房子也比现在一辈子都买不起房更有希望。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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