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法》关键在“保公平”

2010年02月05日 07:15   来源:新华网   吴定平
    有媒体报道,我国已开始起草《住房保障法》,这是一则好消息。

    在房价高企时代,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地方政府责任,这有助于加强地方保障房投资建设力度,弥补住房过度商品化导致的民生保障不足,同时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住房领域多层次分配格局,缓解城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题。

    但多建快建、扩大保障房市场供应量,只是解决问题的物理层面;如何确保保障房配售领域的公平合理,使保障房真正供给社会上困难群体,实现其基本保障功能,这才是关键。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保障房由于在价格上具有明显优势,以至于近年来屡屡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一些不具备申购条件者,也纷纷通过瞒报固定资产、工资收入等方式参与到保障房申购之列。从这些年媒体曝光的情况看,此类现象还不在少数。

    保障房配售为何出现不公,除政府监督审查不到位之外,更主要还是因为虚假申购者面临的风险太低,即便事情败露也几乎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骗购一套经适房,动辄获利几十万;骗购失败,仅限于取消申购资格或退还经适房。利益与风险如此不对称,保障房配售领域想不乱都难。

    这种配售环节的不公,也体现在保障房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不健全上。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享有保障房,各地基本上都明确的规定,如年收入额度限制。但是家庭年收入不是恒定不变的,当中低收入者成功申购保障房之后,通过自身努力使得财富不断积累增多,且明显超出保障房配售标准,他们还有无资格继续享有保障房?

    实际上,保障房一旦成功申购就几乎成了一种恒产,出租、出售并不少见。这既有损社会公平,也违反了“廉租房经适房不得私自出租”相关政策规定。此外,保障房被出租、出售,又导致大量房源流失,使原本稀缺的保障供给更为紧张,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难度。

    因此,国家起草《住房保障法》,除规范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民生住房保障之外,应侧重于制定出一套严格的配售制度,健全完善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及时防堵保障房现有配售环节存在的诸多漏洞。

    此外,更应建立严厉的惩治机制,通过立法严厉打击保障房领域权力寻租、虚假骗购等非法现象,以确保保障房真正惠及社会中低收入群体,实现他们的安居之梦。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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