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之策在于规范权力运行

2009年12月30日 07:55   来源:人民日报   游劝荣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背后,几乎都存在同一个原因,那就是权力运行失衡。唯有规范权力运行,才是预防渎职犯罪的治本之策。

    应当肯定,多年来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我们进行过许多探索和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保证国家权力的规范运行,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发展的顺利有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在权力运行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权力运行失衡的情况仍然存在,在一些领域甚至还十分严重,对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活动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有鉴于此,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对于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对于深化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意义十分重大。这体现了我们党对权力制约问题认识的深化,也意味着规范权力运行问题将成为我们下一步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规范权力运行,要在权力运行中几个关键的环节,着力进行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可操作的机制:一是权力来源要有据。权力来源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三定方案”设定的职权范围,不得擅自设定权力。二是权力配置要合理。一方面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另一方面要形成权力之间相互制约的格局,大者如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工和相互制约,小者如在一个权力行使主体内部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三项权力相互制约和监督。三是权力行使要有度。这就要求公权力不得用于谋取小团体或个人私利。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中必须裁量有据、有度,不能显失公正。四是权力运行要有序。权力行使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要通过程序的运行来追寻实体正义,达到公平正义这一社会理想。五是权力监督要有力。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以此为基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以及新闻舆论和社会的监督。

    所有这些环节,都依靠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才能形成对权力进行规范、约束的体制机制,让规范权力运行成为一种制度要求和制度现实。唯其如此,规范权力运行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从这个意义上,与其说反渎职侵权问题是一个法律问题,还不如说它其实更是一个民主政治建设问题。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