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干部年轻化是权力不断攀比的恶果

2009年11月13日 08:03   来源:红网   倪洋军
    11月10日上午,(北京)西城检察院召开职务犯罪的理论与司法实践研讨会,同时发布了检察官们根据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调研集结出版的书籍《职务犯罪的理论与司法实践》。记者了解到,根据西城检察院对5年来侦办案件的调研统计,贪腐案件贪污罪数量居首,腐败干部也更加年轻化。(2009年11月11日《北京晚报》)

    “58岁现象”曾是贪腐案件的一大特点,单位的领导在即将卸甲归田之前大捞一笔以致“晚节不保”。而在西城检察院的统计中,贪腐干部明显呈现出年轻化的特点。犯罪嫌疑人主要集中在30岁至60岁之间,其中年龄在41岁至50岁之间的最多,有53人,占总人数的近40%。检察官认为,这个年龄,从客观上看,大多已是事业有成,担任了一定的领导职务,有了一些实权,诱惑力增大;从主观上看,理想信念淡化,不满足现有的条件,追求物质享受。在这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腐败不除,国无宁日。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各种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但是,为什么腐败现象还是不绝于官场,并且还存在“年轻化”倾向,不得不令人担忧。那么,腐败干部“年轻化”倾向,为我们敲响了啥警钟呢?

    干部年轻化,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和内容。应该说,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深化,特别是公推公选、公推直选、乡官直升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创新和推广,一大批年轻有为的干部走上了重要领导干部的岗位上。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其中也有一些素质并不太高、能力并不太强、立场并不太坚的年轻干部,进入了干部队伍。尤其是一些刚出校门便入官门的“考试型”的年轻干部,到了一定的位置后,把握不住自己,很容易年纪轻轻便大肆敛财、贪污受贿。因此,干部年轻化不能追求低龄化,而应该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从腐败案件的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高。其中98人具有本专科学历,比例超过70%。干部队伍中学历高,本身是好事,但是,近年来,一些干部学历的含金量实在不敢恭维。有些干部因为有了权,便可以轻易地获得想要的学历和文凭,于是,干部越大,文凭越高,成了一种怪现象。而很多干部,包括一些年轻干部,并没有把提升自己执政能力和水平,作为进修和培训的唯一目的,而是以换取高学历来“赢得”高工资,甚至干脆花钱买文凭来装点门面,从而使学历掺水、文凭掺假。所以,对年轻干部的教育轻视不得,也马虎不得,尤其要强化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年轻干部的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夯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论基础。

    权力和腐败,犹如一对生死冤家、欢喜双胞胎。腐败干部年轻化,说到底是权力使用年轻化,一些中青年干部,事业有成后,有了一定的权力,加之又年轻气盛,有攀比心理和斗狠心态,如果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和约束,很容易比一些年纪偏大、偏老的干部胆更大、心更贪。尤其是很多“秘书”出身的年轻干部,由于长期跟在领导人的身边,对官场上的一些“潜规则”、“恶行为”已经早已熟知和麻木,一旦他们得势后,往往会比他们曾经服务的一些贪领导、腐干部、黑官员,更贪、更腐、更黑。一句话,都是权力惹的祸。因而,对干部的权力监督放松不得,特别是对年轻干部,更要看紧、看牢、看严,使其权力始终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中、使用在为民上。

    青年强,则中国强。腐败干部年轻化,深刻地说明了腐败的复杂性、潜伏性、危害性。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因此,腐败干部年轻化,是在为我们敲警钟,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尤其是提升年轻干部的政治素质,是立党之要、强国之本。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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