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问题不在于债务风险

2011年12月01日 06:52   来源:北京晚报   苏文洋

  全国收费公路调查摸底的结果是除西藏无收费公路外,截至11月11日,其他30个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去年收费额为2859.46亿元。对超载的罚款没有说明是否入账。

  对于30个省份收费公路的2.3万亿债务,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数字比较可信,相比财政收入和GDP,数字不是太大,债务风险应该可控。

  我不知道叶副局长是否“外星人”,但99.9%的中国人都明白,收费公路的债务偿还与财政收入和GDP风马牛不相及。这个2.3万亿债务既不需要中央财政偿还,也不需要地方财政偿还,而是连本带利都由交过路费的人来偿还。确切地说,是全国消费者来偿还,其中也包括叶副局长。任何人消费的商品只要通过高速路运输,这个过路费就转嫁到商品价格里了。商品价格提高后,消费者不仅要多支付货款,同时,还要多支付相应提高的消费税,财政间接从过路费中获得收益。对GDP而言,过路费使国民生产总值在收费公路上走一趟就大为提升,也算是为经济增长作出了贡献。

  11月9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特别报道,4天时间,随车从河南焦作市博爱县柏山镇出发,途经山西、陕西,最后到达内蒙古鄂尔多斯,装煤后再返回柏山镇,全程约2000公里,一车54吨5500大卡的优质煤由2万多元涨到43000元。一吨煤在路上走了1000公里就身价翻番了,除了“被”罚款,“被”给小费,“被”堵车外,剩下的主要因素就是过路费。应当说,价格翻一番是比较客气的,如果由公路收费部门甩开膀子大干,翻两番、翻三番都不难办到。但是,这种通过道路高收费产生的GDP对谁有好处?对人民有益吗?前些日子,有媒体披露中国的物价水平直追美国。问题出在哪里?除了税负之外,根本的原因就是物流成本过高,而物流成本又主要体现在过路费。

  10月份,我曾对当时公布的北京等地公路收费还贷情况作过分析,从中发现按照北京去年的收费还贷方式,大约需要600多年还清银行贷款。读者可看本版10月17日《收费公路管理体制非改不可》、10月24日《治理比“老赖”还赖的收费还贷》两篇评论,这里不再赘述。据说,目前各省的还贷基本上都是偿还利息,剩下的钱用于养护和管理成本开支。而这个开支又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如此收费还贷,目的就是要让中国的消费者像老愚公一样,每天还贷不止,你死了以后还有儿子,儿子死了还有孙子,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收费公路的债务风险当然应该可控,只要我们不断子绝孙,600年、1000年,债务风险都是可控的。

  愚公移山的故事,最终结果是愚公精神感动了上帝,派人把挡在愚公家门口的两座大山搬走了。现在,有关部门要求规范公路收费,摸底之后进入自查自纠阶段。这有点像上帝命令太行、王屋两座大山自己走人。倘若真的能够实现,也算是创造了人间奇迹。我对“自查自纠”是持怀疑态度的,特别是对公路收费的“自查自纠”不敢抱以太大希望。但要让交通部像上帝一样,派人去查去纠,一时又想不出用什么办法才能让他们受到感动。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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