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广东”建设与民生问题的解决息息相关,因为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幸福指数的高低;建立民生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与改善民生,是建设“幸福广东”的必由之路。
“幸福广东”需要民生事业的发展作为后盾,民生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实现质的飞跃和突破,而建设民生保障体系正是实现这个飞跃和突破的切入点。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力的大幅度提升,为建设民生保障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从国际民生发展的历史和趋势来看,不论什么性质、何种发展程度的国家,在其经济快速发展初期就开始大力建设民生保障体系,这为中国和广东提供了有价值的借鉴和经验;从党和国家的发展方略来看,发展民生,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是党和政府追求的目标,目前已将其放到了重要的战略高度。这些都论证了在广东建设民生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我省的民生保障体系要补足其内容、结构、水平和功能方面的缺失
民生与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密切相关,在党的十七大报告等重要文件中将其阐述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五大民生问题。民生保障体系,就是各主要的民生问题因其内在联系而有机结合起来,并依据其体制和机制内在的运行特点而构成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系统,并与人一生的需求体系相适应,满足国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民生保障体系不是一种主观臆想,而是一种客观存在。事实上,现代国家都在以各种方式发展民生事业,并处于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和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国家都有自己的民生保障体系,只是其保障内容、方式、水平和功能不同而已。
目前,我省可以说形成了初步的民生保障体系,包括义务教育制度、多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多种养老保险制度、住房保障制度、低保制度等一系列民生保障制度。但其内容、结构不全,保障水平不高,还不能有效满足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需要。因此,在广东建设民生保障体系,绝非“从零开始”,而是在现有的民生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基础上,针对现实中的民生难题,针对其体系内容、结构、水平和功能方面的缺失与不足,既创新思维,从体系整体的角度进行新的设计和安排,又充分强调要在目前各个民生项目发展和完善的基础之上发展整个体系,并重视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基本保障,强调保障范围覆盖国民基本生活的主要方面,强调保障水平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人民的幸福提供基础。
建设民生保障体系要尽快实现三个“转变”
从战略思维上来讲,要建设民生保障体系,创建“幸福广东”,要尽快实现三个“转变”:即由被动性考虑民生问题转变为前瞻性地安排民生保障;由分门别类地考虑民生问题转变为系统地考虑和解决民生问题;由“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改善民生”转变为“保障民生”。具体而言,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建设“幸福广东”的重头戏,着力抓好扶贫开发、增加就业、公共教育均等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城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民生工程;要建设民生财政,大力发展民生经济,实现经济与民生保障事业的协调发展;要研究建立民生保障指标体系,对民生保障问题进行动态监控与预警。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