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杭州宣布未来3年建设150万平方米“人才专项用房”,纳入保障房体系。今年开工的50万平方米人才房占用了一半的经适房指标。根据政策,人才专项房可以市场一半的价格购买,被指是高收入者的福利。目前已有一些社会名人入住。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经适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人才专项房对应政府官员、社会名流、企业高管等群体,就社会普遍心理而言,他们不可能被归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这些群体的住房政策优惠,占用一半的经适房指标,与经适房的基本意涵相背离。
人才资源被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现在很多城市都制定了引进人才的各项政策优惠,杭州政府的做法,与其他城市的政策比,并不特别出格。但问题是重视人才,如果不考虑到政府所处的现实情境,将很容易伤害社会公平。
杭州市委人才办的一份答疑材料显示,目前,杭州的经适房已经做到了“房等人”,即有足够数量的经济适用房等待目前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购。这是否可以说明人才专用房所占的经适房指标不会对其他群体购买经适房带来影响?即使如此,我们仍然可以追问,为什么仅人才专项房一类就占用了一半的经适房指标,杭州2010年119万平方米的经适房指标是怎么确定的,是一开始就为人才专用房预留了一定的富余空间,还是这个指标在现实执行中有富余,可以因具体情况移作他用?政府是否有权这样做?
经济适用房制度在具体执行中存在各种问题,舆论关于存或废曾有过争论,但从国家政策态度看,其存在的必要从未被否定。2008年,国务院曾要求,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增加经济适用房供给。杭州有因地制宜的权限,但限度在哪里?像人才专用房所在的地块均为城市中心或靠近中心,同为保障性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就很难获得这样的待遇。在杭州的人才专用房优惠对象中,包括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甚至官员,作为本已享受稳定待遇的人群,他们是否适宜作为人才再给予特别照顾?
过去,我们讲重视人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才的价值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一些特殊优待的做法为人支持,但社会发展到现在,人们对政府的职责权限的认识越来越清晰,用什么方式尊重人才、延揽人才,已是一个公共问题。人才专用房被纳入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有一部分由杭州市财政调度,区级人才专项用房建设资金由各区自筹,不论哪一种,都是来自公共财政,政府用公共财政、用所掌握的公共资源形成对本已是富裕或中上阶层的优惠政策,有所质疑在所难免。
比较而言,给人才以特别优惠照顾,相对于公务员福利房等内部政策,负面影响要小得多,但特殊优惠政策占用应当给予特定人群的指标,反映了政府兼顾保障社会基本公平与激励人才中存在的缺漏。严格来讲,二者并不处在对立和冲突的位置,但作为政府事务,行为的规范度、合宜度是一个问题,关注、争论、质疑的背后,其实目光朝向的不是人才,不是住房,而是政府,或说权力。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