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有部委为自家的干部职工建低价房,以大大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让干部安居。到了地方,要么是像山东日照市那样,行政划拨土地建起公务员小区;要么就是像陕西眉县那样,把原本用于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经适房分配给机关干部,经适房摇身一变成了干部的福利房。(《北京日报》5月24日)
网友发现,在眉县政府网站公示的经济适用房名单中,担任县里各部门和单位领导的有40多位,其中不乏单位一把手。不仅如此,眉县有关部门承认,首批分配的610套经济适用房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占了绝大多数,分配给城区两个社区居民的只有22套。针对质疑,眉县有关领导居然回应,干部平均2000多元的月收入在当地来说比较低,且有很多确实属于住房困难家庭。
眉县此举并不是简单的政策“走样”,也不仅仅是打政策“擦边球”那么简单。实际上,眉县正在开发建设的这个经适房项目,因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强力介入产生的淘汰效应,其性质早已发生变化,不再是所谓经济适用房了。此种变化的实质是一种颠覆、一种概念的置换,而非政策上的“搭便车”。想想看,首期610套房子中,居然只有22套分配给一般民众,究竟是谁搭谁的政策便车?
即便是政策“走样”,至少也应该理解成事先有准备的“走样”,也即主动“走样”。眉县在事先设定申购人范围、建设方式乃至套型面积等几个关键点上,都并非是面向“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可见,这是一起吃定了经适房的福利分房案例。
经济适用房变身干部福利房,民众还可以理解成特权、强权对政策红利的攫取,对这种攫取,民众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而眉县有关领导把收入稳定的干部群体说成是困难群体,则客气得有些太过分了。宝鸡市眉县似乎还没有达到东部沿海一些县的发达程度,月收入2000元的干部群体何以居然“低收入”?这样为了掩饰一个错误而不惮犯另一个错误的做法,不啻是伤害民众的利器。
为什么一些地方在扭曲惠民政策上不遗余力?为什么中央一再查处而地方却依然前赴后继?我想,除了查处流于形式,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并不足以形成威慑态势之外,主要还在于,在一些地方,干部群体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利益群体。这个利益群体往往残民以自肥、结网而自保,但凡有可利用的政策机会,马上涌上去,必欲分食而后快。日照是这样,眉县是这样,之后是哪里,谁也不知道。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