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规模或将高达1000万套,相比2010年的580万套,增长72.4%,以此计算,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或将达1.4万亿元人民币。而计划新增的420万套住房中,公共租赁房将占主要部分。(12月4日《中国广播网》)
保障性住房广义是指一切起到解决保障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房屋,狭义就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看到这条新闻,先是一喜,然后不禁转入忧虑之中。喜的是国家加大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投入对缓解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无疑是雪中送炭,忧的是这些房屋的居住条件是否有保证?有多少人会浑水摸鱼挤占本属于低收入群体的公共资源?低收入群体能否负担的起这些保障性住房?
有太多的理由担忧。
12月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武汉黄埔人家·长江明珠经适房小区是座能容纳2400户的崭新小区,紧临长江,风景优美,曾被评为国家康居示范小区。但是最近,搬入小区的一些居民开始担心他们今后的健康风险。他们脚下的土地曾经是一座生产了数十年的化工厂。
11月25日《大河网》以《新乡经济适用房不摇号 房管局科长认购多套经适房子》为题报道,在河南新乡购买经济适用房,无法申请按揭贷款,一把儿就要付几十万元。认购名单上几乎全是“老总”“科长”,其中有个“宋经理”一人竟然认购十余套。
此前更有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石家庄廉租房——157人浑水摸鱼……而广州、杭州、石家庄各大城市,低收入群体因买不起而大量弃购的同时,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大量有钱人,奔驰,宝马屡见不鲜,而且出现大量闲置“豪宅”,已售经济适用房呈现“高租售率”。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如果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不到这些社会福利,被官员或者富人们浑水摸鱼,那是不是违背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初衷呢?国家即使再多投入,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不到实惠,那又有什么用呢?
保障性住房存在着巨大的利益,一些人会千方百计地钻政策的漏洞,某些有权者也会经不住利欲的诱惑权力寻租。在此情势下,再严格的规定也失去了现实意义。
为保证国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真正做到为中低收入群体享用:
第一,要严格保障性住房监管,经适房的准入退出以及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等置于完全透明、公开的情境下。适时公布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让媒体和公众监督。那样谁符合申请的资格,谁不符合,谁违规处置保障性住房就一目了然。
第二,经济适用房合理定价,价格要在中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范围内,国家的补贴要落到实处。哪怕少建几套,以较低价格卖与中低收入群体,比建多少万套都卖给开宝马的要更合理。
第三,把对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官员权力寻租的惩处落到实处,降低保障性住房被浑水摸鱼的概率。
只有这样,国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才真正能实现为中低收入群体服务的宗旨。普通老百姓一听到国家将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才会高兴。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