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香港参加中欧社会论坛间隙接受记者专访,他希望对社会的富人制造“善意的压力”,“(慈善捐款)如果过了两千亿,我认为中国贫富之间就可以达到平衡。人都是有良心的,然后大家就不会有仇富心理。”
王院长希望用慈善捐款来化解社会“仇富心理”,无异于想以2000亿来购买“良心”。只是,这个等量代换恐怕不易达成。因为,仇富心理确实是和“良心”有莫大关系,但这与穷人的良心关系不大,主要是关乎富人的良心。
“购买良心”的“王氏理想”,其实是把仇富心理产生的原因简单化了。仇富心理的产生,不是单纯的经济原因,不仅仅是因为你富了我穷了,更重要的是富与穷的过程和根源,是富人本身是否有兼济天下的胸怀、能否正确对待自己的财富来源。
“发迹的过程”是目前社会对富人抱以“成见”的最重要因素。难以面对阳光的富裕过程,使社会对富人财富的纯洁度始终充满质疑。另一方面,许多人在富裕之后的种种表现,则给社会“为富不仁”的整体印象。有的富人认为,自己的财富是由自己努力而来的,对回馈社会之说嗤之以鼻。但事实上,脱离了这个社会,离开了社会资源,财富不会凭空而至;更何况在富裕之后,富人将占有和使用更多的社会资源,挤压更多人的发展空间。这就是富人回馈社会的理论基础。
事实上,从现今社会的整体心理而言,“仇富心理”根本不是专家们想象的那么泛滥,相反,“羡富”、“逐富”、“爱富”、“媚富”的心理才是目前的主流。而对财富“羡逐爱媚”的社会心态,也正是来源于富人阶层长期的“现身说法”,来源于现实社会生活的教育。由此看来,富人对社会心态的“改造”,已经不再需要用2000亿来“投入”了。
对于财富的社会心态,没有无缘无故的“仇”,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无论是“仇”是“爱”,都是一种病态。病是需要医治的,医治是需要用钱的,但如果“穷得只剩下钱”,病还是治不好,这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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