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凭良心办教育”的校长嫖娼被抓说起

2010年02月06日 07:57   来源:红网   王志顺
    昨天,温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发出声明,向相关办案单位核实后确认,此前在当地网络上流传的“小学校长在保健按摩院进行淫亵活动”的传闻属实。(2月5日《钱江晚报》),另据同日的《青年时报》报道,“凭良心办教育”曾是唐某在广场路小学任上留给公众最响亮的一句话。

    校长、教授嫖娼的新闻时有耳闻,本不足为奇,奇的是唐某贵为浙南地区上享有盛誉的历史名校的继任者,竟如此不管不顾不珍惜该校的声誉;奇的是唐某在出事之前、上任之初可是声称要“凭良心办教育”的。

    “凭良心办教育”?不知道彼时的唐某“良心”在哪?此刻的唐某“良心”又何安?对唐某来说,现在回想起来,是否感到是一种莫大的讽刺抑制是对“良心”一词的践踏?不过,这倒是我想起了一个听起来既陌生又熟悉,常在我们耳际回响,几乎成为一句处世宝典或警示通言的三个字:“凭良心!”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听到一些官员称:我“凭良心办医疗”、我“凭良心为市民谋福利”云云,可谓不一而足。“凭良心”这个词,眼下似乎正挤占着许多老式的词汇的地位,诸如我们习惯听到的“按原则”、“按规矩”。

    “良心”,这一覆盖极宽的多义词,又频繁地出现于当今人际交往的语汇中,人们钟情它,膜拜它,无非是希望因它而使自己的形象增光,求它庇佑自己的利益,熨平人们心灵中的皱褶,借以润泽有待“根本好转”的世风。

    诚然,良心永葆,总比“良心被狗吃掉了”好。但按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就其本质来说,良心毕竟只是一种道德判断或善恶诀择,良与不良,存乎一心,这标准,往往取决于“自我”,又都受限于不同层次的教养,不同品位的性格和不同环境的社会实践。如忘却双亲、杀妻灭子的陈世美,大概“有良心”的人都会说他“坏良心”吧,可有的人居然觉得陈世美其情可悯,其行可谅,其思想是“追求美好生活的人的本能”,这就不认为陈世美坏良心了。再如有的人“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为“有良心”的人所不耻,但有的人却认为这是一种“时髦”。可见,“良心”云云,并非一刀切,所以各自标榜的良心,往往不是一回事。有人可以“凭良心”办好事,有人也可以自觉不自觉地“凭良心”办坏事。

    由此,也因为良心一词的内涵太歧杂,外延又太绵蔓,是不足为凭的,起码是不宜独“凭”的。良心以外,可凭的东西很多,比如法制、党纪、政规就是!

    回到开头,如果唐某坚持依法行事,按纪做事,而不是凡是仅凭自己的良心或者把一切都寄希望于自己的“良心”发现上,那么他还会沦为今天的“魔鬼”吗?想必一定不会。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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