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北京、深圳等多个省市同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多在20%以上。今年上调或计划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区市共有27个。有媒体报道称,中国低收入者已经成为密集加薪期的最大受益者。(7月2日东方网)
继今年1月23日,江苏省第一个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近期,各地纷纷上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向外界释放了一个维护最低收入群体劳动权益的信号。但笔者以为,就时下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与调整情况来看,仍难言真正让社会公众共享发展成果。
城市低收入群体在我国城市各类群体中约占到三分之一强,这部分人生活状况如何、收入高与低?直接反映民众福祉。但现实情况就是,大量的低收入群体,既使在国家有关方面和各省市区数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他们的个人和家庭生活状况依然并不乐观,由于最低工资基数仍然过低,同时因为物价指数居高不下、消费成本日益攀高。
因此,笔者以为,为了让这部分低收入群体真正共享发展成果,让他们活得更有尊严、更幸福些,就必须从根本上调整最低工资的依据标准和“调整机制”。从目前来看,历次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总是“被动”的,而不是一种经济机制的“自觉”。去年国家有关方面探索实行“油价联动”机制之后,得到社会公众好评。我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也应建立一个“反应机制”,这个自动反应机制不能仅凭政府和企业主的“良心”,也应该和社会发展、经济指数,尤其是和国民经济增长指数GDP增幅、政府财政收入、企业平均利润率和价格指数、CPI等“挂钩”。
也只有这样,才会出现“蛋糕大,最低收入群体就会多切”的状态,而不是像当前这样——“蛋糕”越做越大,但最低收入群体的“蛋糕”分量却相对“缩水”的尴尬局面。真正的“共享发展成果”目标才有望实现。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