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多由不合理分配制度造成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的问题,正日益成为引发社会危机的潜在诱因,损害着进一步改革的民意基础,因此,分配制度必须做出及时而有效的调整,这不仅关系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
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当前,调结构、扩内需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之关键,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要实现以居民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增长,就必须增加居民收入,启动和扩大内需,打破当前一方面由于收入分配严重失衡,导致绝大多数有强烈消费意愿的居民因收入水平较低而无力消费,另一方面占有着大量财富和货币的少数人群却少有消费意愿的困局,来破解制约着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的难题。因此,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就成为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长期战略对策,也是经济转型、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这对于合理分配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一般而言,财富分配不均是任何社会的共有现象,这是由个人自身潜质差别或努力程度不同而决定的。而在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不公主要不是由个人自身努力和能力差异在竞争中形成的,而是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不同群体占有的存量资源不同,导致竞争的起点和机会不同而引发的,是不合理的体制造成的。如在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居民与生俱来的发展机会要明显优于农村居民。近年来,尽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并为此连续出台了7个“一号文件”,但农民收入仍处于较低水平。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城镇人均收入为17175元,农村地区为515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1978年的2.57∶1扩大到3.33比1,绝对差额由1978年的209.8元扩大为12022元,达历史最高。行业上,垄断行业的职工追求经济利益的条件和机会明显优于其他行业。许多垄断行业依靠垄断地位和占有紧缺资源而获益,职工的收入是其他行业的数倍。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在要素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条件下,劳动相比于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分配中所占比重过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权威数据显示,1997年至2007年,我国GDP比重中,政府财政收入从10.95%升至20.57%,企业盈余从21.23%升至31.29%,而劳动者报酬却从53.4%降至39.74%,收入分配朝着资本、企业和政府方面倾斜,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持续下降的趋势。尤其是政府对经济的不当干预和管制,导致权力占有和使用社会资源,官员拥有特权,公务员享受超国民待遇,国企高管动辄上百万、上千万的年薪引起社会普遍不满。这些由不合理分配制度造成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的问题,正日益成为引发社会危机的潜在诱因,损害着进一步改革的民意基础,与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因此,分配制度必须作出及时而有效的调整,这不仅关系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更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
推进社会公平,维护市场统一公正,不仅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更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从全社会范围看,虽然每个人的个体情况差异很大,参与社会的能力和程度各不相同,但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推进机会平等,不断向公众开放一切参与市场的机会,让所有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都有相等的地位、相同的条件,其核心在于给社会创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制度安排,使每个社会成员平等享有发展机会,人人可以享受有价值的生活,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言,如果说把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看做是政府的责任,那么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就是政府的良知。
具体政策上,首先消除资源垄断,减少行政管制,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市场经济的要旨是自愿交易可以增进交易双方的福利。而我国现阶段要素市场发展滞后与政府职能“错位”直接相关。近些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和行政体制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但在减少社会管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增强政府事务透明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无效的管制政策剥夺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权力,扭曲了政府与市场主体间的关系并催生出大量腐败。一些部门凭借掌握国家政策资源的便利,千方百计为部门争权力、争利益,通过权力制造垄断以期获取部门垄断利益。一些部门不合理的管制措施和繁杂的行政审批手续将大量具备资格的市场主体挡在市场之外,阻碍了各类要素自由合理的流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首要任务是彻底打破行业垄断,限制权力对要素市场利益分配的寻租,减少行政管制,废除一切不合理的行政审批和干预,以宪法和法律边限规范政府行为,大幅度削减其经济职能,政府有关部门尽量减少直至取消直接配置资源的权力,从管制转向服务,把增进和维护公民的公共利益作为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让市场竞争来决定经济资源的配置,促进生产要素充分自由流动,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竞争环境。
其次,要抓紧建立一套完善的工资形成制度,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使居民的收入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通过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通过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长而不断提高的正常机制,应将促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并作为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目标,确保广大职工有一个工资增长的稳定机制。
第三,采取一系列的强农惠农政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针对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让更多的农民成为享受城市社会保障的市民,让更多的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找到工作,享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也可通过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农民收入,如通过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不断夯实农民增收的基础。通过引导农民外出就业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着力提高农民非农收入。通过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积极拓展农民收入来源。通过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优化农民的增收条件。通过深化农地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四,加快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特别要关注低收入人群、贫困群体的生活状况,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的力度,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在养老、医疗、教育、住房、贫困等百姓易于困顿的领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作者系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