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取“点钞费”的是与非

2010年05月31日 07:20   来源:荆楚网   柏文学
    5月24日,银行清点硬币要收费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当天,正义网发起一项关于“您认为银行向个人收取数钱费是否合理”的网络调查。截至5月28日零时,调查结果显示,95%的网友明确表示反对,认为清点零钞是银行的义务,数钱费是“乱收费”。(5月31日检察日报)

    浏览新闻,反对银行收取“点钞费”者,主要理由如下: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本应提供金融服务功能;银行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银行单方说收就收是霸王条款;银行是垄断行业收费时储户具有不可选择性;歧视小面额钞票和小摊贩;妨碍货币流通;妨碍存款自由;银行排队时间长是否给付排队费;客户取款也要数钱银行是否也该付数钱费;等等。

    笔者认为,很多储户对银行服务以及储户与银行之间关系的认知,还停留在改革开放前“大一统”计划经济模式下的金融体系。那时只有人民银行一家,并且是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办法为主的单一的国家银行。百姓储蓄兼有支持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爱国情怀,人民银行当然就有无条件收取存款的公益义务。改革开放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转变,为经济服务的金融模式必然也要转变。从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逐渐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增设的交通银行、发展银行等。

    为了通过形成竞争机制改善社会服务质量,这些本来是各有社会分工的专业银行,进一步转变为能够承办各种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银行,并且银行的性质,也从纯粹的“事业单位”转变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再到企业,现在是股份制企业。企业的属性就是经营,经营的手段是服务而目的的盈利。无论是不久前的国有企业身份,还是现在的股份制企业身份,银行要盈利,要对资产和负债负责,要为呆坏账承担责任,已是不容含糊的理念。面对利润,金融资本和商业资本、产业资本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而且银行的垄断,只是“国家独营、民资禁入”的垄断,和水电气油和有线电视等“独此一家”的垄断很不相同,甚至比通讯经营的垄断还要弱。况且,外资一旦扩大业务范围,民资一旦进入,银行的垄断便被彻底打破。加之银行所有者股东对银行经营者,建立起资产质量与盈利目标的责任制和考核机制,那么银行的服务不再是无偿服务,银行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不再表现为公益性服务功能。而是要从整个机制、流程整合、操作安排、客户分类各方面,考虑投入产出比,寻找利润的亮点。

    因此,能给银行带来较大收益和可靠利润的客户,难免成为受青睐的VIP嘉宾。而给银行带来繁琐操作却收益不大的客户,难免被视为一般客户。这就是广遭诟病的势利眼。而成袋的分币、成捆的角币,扛来银行存款的人,因为银行需要腾出大量人力进行清点,而最终带不来多少收益,自然成为银行的“亏损点”而不是“盈利点”,所以不少银行收取“点钞费”来平衡付出的成本。某中国银行员工90年在香港中国银行柜台请求兑换50枚1元或者10套港币硬币,被告知要收取手续费,亮出工作者表示内部员工也没有用。可见作为企业的银行,成本管理无处不在。

    现在银行针对清点碎钞的“特别服务”而收取特别的“点钞费”,遭遇广泛不满的原因还在于,这样的收费没有被国家的服务价格管理部门,或者至少行业管理部门规范起来、统一起来,而是收费者“自说自话”。联系先前更不合“理”的“跨行查询费”、“短信服务”,以及不很合“情”的日均余额不足时的“账户管理费”,收费银行的“自说自话”确实显得“霸道”、“强势”、“店大欺客”。要说银行收取“点钞费”的“非”,那就是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收费、只能收多少费,需要国家管理部门在沟通民意的基础上统一和规范起来。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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