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那些亦真亦幻的楼市新闻

2010年05月27日 07:5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刘畅

  近日,针对“发改委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国家发改委发出声明,认为相关报道“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甚至影响到了当日股市,而真实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发改委认为,研究人员观点并不代表发改委,相关官员也并没有接受媒体采访,因此对媒体的报道感到“很不解”。

  其实,这并不是公众第一次被所谓“爆炸性新闻”所忽悠。去年以来,围绕着牵动社会神经的楼市新政,各种意见、表态甚至政策走向、权威发布的消息频繁见诸媒体,引发了一轮又一轮的舆论声浪。而引爆舆论的源头,却往往是一些媒体信誓旦旦、权威发布的“独家消息”,从“北京明年年底开征物业税”、“物业税被列入今年人大议题”再到“重庆开征住房消费税”、“上海试点开征房产税”等等,所谓的“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之争不过是最新的例证而已。

  应该说,居高不下的房价,已经将社会气氛中的疑虑、焦灼、不确定感放大到极致。面对着这个“天下第一问题”,如何实现调控,具有不同背景、不同方向的专家学者当然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与之意见相左的房地产商、草根网民也可以反驳争论。不管言语怎样刺激、态度怎样火暴,都是社会争论的正常范畴。

  新闻报道显然不同于一般人的意见表达,因为,个人意见可以情绪亢奋、夸大张扬,而新闻则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必须要遵循真实、严谨、准确等原则。即便是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部委所属研究机构的专家,在一些讲座、论坛上发表的观点,往往代表其个人意见和研究兴趣,不是权威部门的政策发布,媒体记者如果抓住一点不计其余,将其视为宏观调控的信号、风向,大胆报道重大政策的改变,就可能误导公众和社会舆论了。以“上海试点开征房产税”消息为例,记者刻意强调消息来源的“权威”和“独家”,试图体现出报道重大新闻的独有荣耀,至于对房产税的扩大解释和高税率的信息披露,使得舆论哗然,以至于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诧然:“税收的权力在中央,地方根本没有解释权,怎么可以自己解释房产税的适用范围和税率呢?”

  其实,不管是“北京明年年底开征物业税”还是“重庆开征住房消费税”,不光体现出相关信息来源的不准确,更体现出报道者缺乏常识。在目前的政治格局之下,没有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批准,是不能增加税种的。即便政府官员有天然的加税冲动,作为民意代表的人大机关也必须履行审查责任,否则就是行政越权和乱作为。可以说,绕开立法机关的审查进而宣扬增收房产税的好处,是一种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不能广泛听取民意和经过充分立法论证的加税行为,不光解决不了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反而为社会未来发展埋下不可预知的隐患。即便有专家发表了这样的言论,作为媒体也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更不要说将其作为权威消息发布了。

  美国报人李普曼认为:“新闻工作人员内心深处的希望和敬畏,才是最大的新闻检查者。”面对层出不穷、亦真亦幻的楼市新闻,需要从业者建立“敬畏”,培育“希望”,严谨检验每一个消息来源的准确性,同时,尽量确定多方信源的原则,避免单一消息来源带来的失实风险。在重大政策、重要事实的报道中,不能以研究观点取代权威发布,不能刻意渲染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的独家性。此外,发现失实之后,必要的更正和道歉也是一种建立媒体公信力的重要选择。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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