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小产权房要有大智慧

2010年05月25日 08:10   来源:广州日报   盛大林

  22日国家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赵晖表示小产权房“不可能合法化”,小产权房治理将越来越严厉(5月24日《上海证券报》)。

  的确,依照现行法律,小产权是不合法的。但从公平的角度看,清理取缔小产权房却是没有道理的。城区很多商品住宅用地原来也是农村的集体土地,政府征地时给予的补偿非常低,而转让给开发商时价格却非常高。政府一转手,就是天文数字般的收入,这无异于“空手套白狼”。既然政府把地征去也是建商品房,农民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开发呢?多年来,中央一直强调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同时要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小产权房不是可以一举两得吗?

  另外,清理取缔的可操作性也不能回避。有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小产权房面积多达60多亿平方米,相当于我国房地产业近十年来的开发总量。这天量的住房怎么清理?退一万步讲,即使取缔了小产权房,被赶出来的居民要到哪里安身?如果都跻身商品房市场,房价岂不更疯狂?

  法治社会,当然应该依法办事,但合法性以合理性为基础。如果法律不合理,就应该考虑修正法律制度。在笔者看来,应该把小产权房问题和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合并”处理。总之,对待小产权房需要“大智慧”,宜广开言路,多寻对策,不宜过于武断下结论。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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