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宜“疏”不宜“堵”

2010年05月25日 07: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冯兴
    针对目前市场上流传的“农地入市调控房价”,“小产权房将放开”等说法,22日出席第13届“渝洽会”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赵晖再度予以否认,并明确表示小产权房将不会合法化。(5月24日《上海证券报》)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棘手,说到底,是涉及到城市土地与集体土地两个管理系统的矛盾。其中多方利益博弈,且已持续十多年之久。所以要谈到治理小产权房问题,谈何容易。

    但是对于小产权房听之任之,置之不管,法律的尊严将在哪里?对于那些“守法”的商品房开发者和购买者来说,小产权房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种不公平。所以小产权房必须治理,而且要从严治理。但是如何治理依然是一个问题。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你当然可以说小产权房“非法”,并“一拆”了事。这当然是最简单的解决办法,但同样也是最暴力最粗鲁的解决办法。如果简单将小产权房一拆了事,那么用什么来保障这个庞大群体的居住权利?而且通过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很容易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那么如何治理小产权房,笔者以为,在解决思路上应该树立宜“疏”不宜“堵”的治理思维,要用大禹治水的方式,以疏导为主的办法,完善有关的法律,完善相关的管理,方是治理小产权房的根本之道。

    在具体操作措施方面,一方面,要在全国范围内严格清查小产权房,建立一整套小产权房的“摸底”数据,并由政府出面收购小产权房,然后将其纳入保障房的范畴予以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大违法成本,坚决制止小产权房的再建。

    治理小产权房问题,不仅需要大决心、大勇气,更需要大智慧。只有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因素,采用恰当合适的“疏导”手段,方能让小产权房真正走出灰色地带。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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