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于家务乡渠头村一处农业生态园,摇身一变成了小产权居民区。售楼人员承诺,入住后没人能拆房。事实似乎正在印证售楼人员的话:尽管市国土局通州分局证实该房建设所占土地属于开发复垦区,既是违法占地又是违法建设,而今年6月通州区法院已经裁定将执行强拆,但目前,该小产权居民区仍在施工。
小产权房问题由来已久。从购房者的角度说,购买小产权房遭遇的法律和政策风险是巨大的,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服务无有效契约,甚至不能过户转让,一旦行政和司法力量动真格,则可能房钱两失。但是,商品房价腾贵,保障性住房要么申请名额被巧夺豪取,要么申请资质不够,租房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回报率基本为零等一系列不可知风险。以低廉的比较价格购买小产权房,既可满足居住需求,又可能在“法不责众”的心理期待中规避大的风险成本。两相比较之下,造成了小产权房的坚韧生长。
从农民和乡镇的角度说,除了土地之外,可以获得收益的机会仍然不多,在城市建设用地实行市场定价具备融资功能的情况下,农村用地仍然只有使用权而不具备真正的资产增值功能。出于扩大利益、改善投资环境的角度考虑,农民和乡镇愿意兴建小产权房以求获利。这样,被房价驱赶的购房者与小产权房建设者实际上构成了利益共同体。
但是,小产权房的利益链条确实触碰到了现行法律法规的底线。无论是土地管理法,还是国土部颁布重申的一系列规定,都不支持对小产权房松绑。事实上,一旦小产权房获得“准生证”,比如允许农民和集体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上户口,那么在建房利益远大于耕种利益的现实考量下,建设小产权房之风必然越界刮到基本农田甚至农业设施中去,那么我们还将目睹多少通州农业生态园这样的七十二变?果真如此,即使商品房价因小产权转正而得以平抑,更多的泡沫和隐患势必生成。
从有法必依的角度说,对于类似通州生态园变身居民区强制执行法院裁决也是必须的,否则司法的严肃性就会被挑战。但同时,如何在清理小产权房问题上平衡各方利益,也需要郑重考虑。一来,若小产权房均需强拆,那么意味着极其巨大的清理成本,谁来为此买单?二来,小产权也分不同情况,比如在自己宅基地建设的小产权与农业生态园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明显不同。这些情况需要加以甄别并区别对待。
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初步完成,并已上报国务院。如何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更准确地拿捏好执法分寸,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