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能否启动“经济文化小特区”试点

2010年07月19日 09:01   来源:千龙网   

  经过三十年的建设,中国的城市基本“一体化”了——你去合肥或到武汉,会发现城市建筑风格、模式基本雷同,北方城市与南方城市、西部城市与东部城市,只要是新建的街道社区,基本都是相似的格局,少有文化差异。

  如果市郊与城市一样高楼大厦林立,城市无边际扩张,乡村的自然情调与气息越来越少,只有街道与社区,那么,这样的“一体化”在经济上可能获得巨大成功,但在文化生态上却可能乏善可陈。

  在城乡一体化方面,北京的理念是:“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北京在建设新郊区过程中,也在进行有益的尝试,各郊区已有成功的案例,譬如:昌平区的设施农业走廊、朝阳区高碑店的古典家具文化街、怀柔区和平谷区的沟域经济带、通州区宋庄镇的画家村、顺义区的临空会展经济、密云县的创意农业……这些特色新区,或是经年累月长期自然形成,如昌平、怀柔的沟域经济带和宋庄画家村;有些则是依托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而形成,如倚靠首都国际机场形成的顺义临空会展经济区。先有商业或文化人士敏感的嗅觉,加之当地经济文化需要,促使经济空间逐步拓展,形成影响并一步步做大,再加上地方政策的扶持,特色经济文化区域就这样形成了。

  在特色经济文化区的形成之初,往往有一个较长的探索期。许多建筑与产业方式甚至不一定符合规定,只是自发的经济行为,当它的发展前景为地方看好时,就会出台政策,予以承认并投资扩大规模。一旦遇上政策瓶颈或压力,某些新举措又可能会受到打压或清除。比如一些村民将自有土地出租,名义上是建设农业产业园或观光园,但投资者更多的是用来建设小产权房或别墅,经媒体曝光、政府施压后,这些投资往往便宣告失败。而宋庄一些画家购买的农民自有房产也会遭遇类似的麻烦。由于法规明确规定农民房屋不得进入市场,所以十年、二十年前画家们购买的农民产权房随时会被农民收回。这样的行为或许不合情理或道义,但却合法。这种情形往往会使村庄社会失去商业机会,使不诚信行为受到保护。大量艺术家在郊区购地建房,往往会成为当地文化经济发展的直接促动者,他们的投资与努力应该能够获得保障。

  当务之急,是制定郊区的“经济文化小特区”实施办法,以保护与发展市郊经济。其一,特区由当地政府申报,先有规划,再有政策和配套措施,还要有符合生态与特色原则的发展方式;其二,特区土地私有化,农民城市化,鼓励城市市民移民到市郊居住或投资,以缓解城市压力;其三是为小产权房制定规则,通过一定的税收或加征相关费用,让小产权房以一定的方式进入市场,使城市人能够安居到乡村。

  现在城市与市郊的经济文化反差极大,主要原因在于市郊土地尚未完全市场化,各种投资无法有效进入市郊。通过郊区土地农业化来保护农民利益,农民得到的其实是最低的保护,吃的是玉米饼,看得到的“馅饼”却在空中,总是掉不下来,当它掉下来的时候,无非就是拆迁,农民的土地变成城市的一部分,城市被无限扩大。

  古希腊的柏拉图早就说过,不要建大城市,要建幸福之城。我们的城市已经大得疲态尽显,人们在巨大的城市里既难以得到干净的空气,出行也日益艰难。城市的无限扩大,甚至可能引发生态灾难。

  我们希望看到的城乡一体化,是农民在住房、医疗、养老保障、孩子就学、就业等方面与市民获得同样待遇,而不是将市郊的村镇建得与城市一样。如果启动郊区文化与经济小特区模式,不仅将带动投资进入市郊,还会引导大量的知识精英进入乡村,融入乡村社会。建设京郊小特区,要有五十年、上百年的远景规划。小特区追求的不是经济GDP,而是居民的宜居与幸福指数。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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