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湘雅二医院被曝将出厂价15.5元的药品卖至213元,利润达1300%。对此,该医院新闻发言人称,采购商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代表政府部门替医院采购药品,至于这家公司到底有何背景,院方不清楚。(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8版)
要求媒体继续积极介入报道,并揭开整个利益链条,看药品的暴利流向了哪里?这家医院甚至还曝光了另一家具有政府背景的药品采购公司——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他们说,芦笋片为什么会出现这么高的价格,自己也搞不清楚,但医院得到的利润并不多,加价是合理的,主要的利润还是被中间环节的人拿走了,暗喻更多的利润流入政府部门。这可谓是一种“自洗清白”之举,看起来不缺少底气。
同样不缺少底气的恐怕还有当地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当地物价部门在媒体通报会上称,为什么定下这样一个让人看不懂的价格?是因为参考了周边省份2008年实际执行的中标价格。比如,广东江门190.08元一盒,黑龙江160元一盒,河南133元一盒,最低也都是出厂价的8倍。言下之意是,大家都这样高。有媒体记者在查证后,也印证了这一事实。在全国很多地方,一盒小小的芦笋片,通过政府招标后,都普遍以接近10倍的价格出现在消费者面前。
要害的问题是相似的,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政府部门的统一招标进入医院后,价格普遍增涨到10倍以上。在这一个过程中,难道真的没有任何猫腻吗?作为一名有过知名药企工作经历与公立医院多年工作经历的从业者,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不客气地说,在一个药品的价格,从药厂流通到医院,价格被推高到10倍以上的这个过程中,负责招标的政府部门、医院都会或多或少地得到药厂以回扣或折扣的形式返还相当一部分的利润,这已经是这个行业一种普遍现象,也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先前的记者采访中,这家涉事医药公司的湖南办事处经理就已经亲口承认,100元利润,大医院给医生(提成)80块钱,小医院不到80元。
但为什么往往在类似的药品事件被曝光后,医院及地方政府某些职能部门还敢如此有底气地认为“这很正常”,“我们很清白无辜,是受害者”,并要求媒体公开整个利益链?其实根本不是因为他们真的很清白,没有猫腻。关键问题在于,当长年置身于一个“药品回扣无处不在,潜规则在主宰与起作用”的药品购销体制下,已经习惯性地形成一种“法不责众”的制度氛围。很多医院及医生们,会很习惯地以一种“大家都拿所以合法”、“我拿,但别人拿得更多”,所以不怕公开查的底气来看待“以药养医”下的种种怪行为。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谁又来对此负责?这是逃避不了的一种追问。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