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帖子称河北省邯郸市涉县的经济适用房价格,高于当地的商品房价格,引发民众集体上访。有人质疑当地先收经济适用房房款后定价的模式。当地政府称,经适房的价格是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模式经过县物价局核准的。(羊城晚报5月11日报道)
经适房贵于商品房,有点怪;而面对质疑之声政府官员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相当令人匪夷所思了!事先成本不公布,价格不确定,到头来,水涨船高,“秋后算账”,让购房者成为“待宰的羔羊”,无论从制度设计的原旨角度,还是从职能部门的管理与服务上看,都是说不过去的。
诚然,经适房在建设过程可能会遇到种种尴尬,包括此前出现过的民众弃购等等,但是先收房款后定价也好,所在区域地质复杂、土地整体成本拿捏不准也罢,经适房的价格不会贵于商品房,这是经适房作为住房保障制度中重要一块的底线,作为主管部门为何不能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复?到底是因为核算上的技术原因,还是管理虚位,对挤占成本或建筑商虚抬成本等可能存在的问题心中无数?
经适房“惹是生非”,备受争议。此前有人提出停建经适房,是因为制度有后门,容易被人钻空子。现在看来,不是制度本身有问题,而是执行者草草了事。面对房价居高不下,不少人提出政府要督促开发商公布房价成本,可是政府主导的经适房核算和公布成本都如此之难,已所勿欲,如何施人?想到决策者将保障房建设当作破解民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一大重点举措,而基层执行者却以懒政应付之,剃头挑子一头热,这实在令人放心不下!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