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精益求精方可避免误伤

2010年05月04日 07:06   来源:广州日报   练洪洋
    如果政策得以不折不扣的执行,“京十二条”将对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大有裨益。同时,既打击炒房和投机性购房行为,又不误伤公众基本住房需求,这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平衡术。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楼市新政中“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实施细则。自本月1日起,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违规新购买第二套者将无法办理房产证。

    北京是“国十条”出台后,全国大城市中首个公布地方楼市新政的城市,首善之举,意义不凡。纵观北京楼市新政“京十二条”,口子比“国十条”堵得更实,手腕比“国十条”更硬。“国十条”不过规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而已,北京干脆一步到位,关紧大门,断了后路。毫无疑义,如果政策得以不折不扣的执行,它的调控力度与效果显然比“国十条”更彰著,对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从而抑制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局面,平息公众对房价的怨怼是大有裨益的。“五一”小长假,北京楼市寒风阵阵,便是此次调控的直接反应。

    既要精准打击,打击炒房和投机性购房行为,又不能误伤公众基本住房需求,这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平衡术。忽视公众的基本需求,把孩子与脏水一起倒掉的结局不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初衷。以此标准鉴之,北京市在非常时期出台的非常手段,存在着无可掩蔽的硬伤,容易对百姓造成“误伤”。之一,它把公众由于新购住房面积较小或者陈旧等原因无法满足住房需求,想再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改善性需求拒之门外。把房地产市场的正常需求也一刀切掉,似乎也有些不近情理。之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购房贷款也被叫停,则带有明显的倾向性,有悖市场经济的平等原则。市场经济倾向于市场主体享有相同的权利、遵循相同的规则、承担相同的责任。

    “京十二条”的硬伤还表现在可规避性。某些人虽然缺乏创新精神,但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智商还是非常惊人的。央行出台“认房不认贷”的二套房贷界定标准后,社会上就出现了大量规避行为,如假离婚,夫妻俩“一分为二”,各自成“家”,分开借贷,相关政策瞬间掌心化雪。每个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房的新政,同样遭遇“家庭”的定义困境,有漏洞自然就会有“机会”,监管难度与成本可想而知。我们认为,市场调控应该偏向于运用市场手段。应该说,“国十条”对二套房、三套房的贷款进行差别式对待,没有违背市场经济要旨,只要你愿意接受相关条款,愿意付出被调控的成本,你也可以买二套、三套房。而北京动用行政手段一刀切,新购第二套房不准办理房产证,这种硬政策能行多远,尚有待观察。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进一步深入,相信各地都将步北京之后出台调控新政。地方在出台新政之前,应先明了调控的初衷与指向,找准目标之后再开火,避免密集炮火造成不必要的误伤。对于房地产,应该对市场进行细分,甄别什么行为是应该制止、可置之不理、应该鼓励的,在此基础上再出台政策方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打击炒房行为,除了把好房贷关,不妨在交易环节多做文章,多下工夫。简言之,让炒卖者微利可图,甚至无利可图,问题自可迎刃而解。

(责任编辑:年巍)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