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财税部门拟将第三套房及三套以上住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开征房产税。(4月24日新华网)
从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政策出台后,作为两大手段的信贷政策一拳比一拳重,比如: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提高到50%,利率1.1倍,部分地区第三套住房停止贷款,按家庭住房套数确定第二套以上住房等等。国务院已经不止一次要求另一重拳的税收政策尽快出台,而至今未见踪影。不过社会普遍预计,接下来楼市调控新政将放在调整房产税上。
从某些方面讲,税收政策出台比信贷政策要复杂一些。主要复杂在一旦搞不好将伤及“无辜”。税收政策直接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搞不好将会大幅增加自主性购房百姓的经济负担。
笔者认为,房地产税收重拳的出击,必须首先明确目的是什么?目的在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税收重拳必须打向住房投机投资。目的明确了,方向才能正确,接下来具体政策才能具有针对性。目前,有这样一些议论:有专家认为应该出台不动产税收;还有专家认为,应该征收物业税;又有城市拟准备征收高档住房消费税;现在又传言财税部门拟对三套及以上住房开征房产税。以上这些如果实行,对抑制楼市泡沫、房价畸高都会有一些作用。但是,整体来说或多或少有这样那样的负面作用,总感到不是十分理想。关键在于目的不是十分明确。
从第三套以上住房拟开征房产税来说,笔者认为是比较人性化,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现在,夫妻两地分居工作的情况十分普遍,如果夫妻分别在各自工作的城市拥有一套住房应该是合情合理的。三套及以上住房征收房产税,正好考虑到了这些实际情况。笔者将这个朴素的想法告诉身边的朋友时,朋友们讲出了另外一些“特殊”情况:现在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夫妻们分别买两套房子让双方父母居住,以便在身边抚养双方(四位)父母,那么,夫妻就拥有三套住房了,而其实这三套住房都是用来居住的。这情况还真带有普遍性,也是城市人已经遇到或者越来越多的实际情况。如果三套及以上住房开征房产税,这些自住性的“无辜”者必然被伤及。
任何一项政策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是,尽善尽美应该是我们不懈的追求目标。笔者认为,旨在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的税收政策只要在住房交易税上做足文章就足以发挥应有作用。大幅度提高住房交易税收:一是提高年限,将高额征收交易税的年限延长到5年以上甚至7年,二是大幅度提高税率,在5年内或者7年内出售住房的,征收30%以上的交易说。大家可能担心这样一个情况,即投机投资客们将高交易税转嫁到购房者的头上。这就需要国家增加土地供应,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中低档商品房开发来大幅度增加一手房供应。同时,必须注意到,高交易税收击中了投资投机者的命门,投机投资购买力减少了,房价必然下降。即使出现高交易税收一时造成购买者买不起房的情况也只是暂时的。高交易税将彻底把购买的目的引向自住房需求上。没有投资投机或者说大幅度减少了投资投机,我国楼市才能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畸高房价才能降下来,也才能无忧房地产金融风险。当然,通过高额税收遏制高档住房消费也是不可或缺的。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