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针对房地产市场再出重拳,17日下发《通知》要求,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如果说三天前国务院出台的“新国四条”楼市调控政策,是条条都击中要害的空前严厉、精准打击的话,那么此番接踵而出的“暂停三套房贷”等10条措施,无疑可以说是在进一步细化深入的基础上“招招见血”——直接挑开了“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盛行之下楼市泡沫化的脓疮。这表明,对于危机深重的楼市,政策调控没有最严厉,只有更严厉。
此前“新国四条”对三套房贷的表述是“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现在,则进一步明确“可暂停贷款”,个中调控的力度、针对性和彻底性显然被大大提升,对“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的态度也更为坚决、鲜明。毫无疑问,如果说“二套房”还确实具有某种“改善性需求”的性质的话,那么,“三套房”则完全可以直接归类为“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同样,“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的针对性和严厉性,也十分显著。众所周知,目前在许多城市尤其是楼市火暴的大城市,蜂拥而入的跨地域外地炒房团,都是抬高当地楼价的重要力量。统计显示,许多城市的外地人购房比例都已超过50%,甚至更高。如2009年北京的二手房购买人群中,外地人购买的比例占整个市场的62%,第一次超过了六成。
此外,“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也具有极强的、釜底抽薪式的抑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效果。我们知道,长期以来,在许多楼市热点地区,一些财大气粗的炒房客,一次购买十几套乃至几十套房子的事情并不罕见,而且,他们常常还是全款购买,并不十分依赖房贷按揭。这种背景下,制定一个兜底性的限购套数,无疑有利于实现对炒房投机打击的全覆盖。
短短三天之内,国务院连续密集出台日趋严厉的调控政策,从积极的角度看,无疑见证了中央政府“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的决心和魄力。但另一方面看,它事实上也从一个侧面再次印证了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病相及其严重程度——炒房和投机支配下泡沫泛滥的楼市,对民生福祉的侵害剥夺,已到了不“痛下杀手”而难以收拾的地步。
“沉疴需猛药”,“猛药”只能救一时之急。就楼市健康的长远维护而言,一方面要“增加土地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另一方面则要打破高度封闭垄断化的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对土地、房地产市场过度依赖的地方财政制度、政绩评价制度,等等。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