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豪宅“首地荣御”被列入保障性住房购置范围,在人大代表中引起争议。(4月2日《羊城晚报》)
报道称,政府收购的“桂花苑”、“红树绿洲”均为深圳市2008年面向社会低收入家庭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由于销售遇冷,政府决定回购并将其作为保障房。由此不难看出,政府收购的是开发商卖不出去的楼盘。而即使以笨人思维分析,开发商能卖得出去的楼盘,也轮不到政府收购。
经适房卖不动,政府回购做保障房应该没有太大问题,因为经适房中有政府行为,所以政府应该承担一定的兜底责任。但是政府没有任何义务给开发商卖不动的豪宅兜底。首先,企业决策失误的风险应该由企业自己承担,政府不能做开发商的保险公司;其次,拿豪宅当保障房保障什么人呢?享受政府保障政策的无房户,需要解决的是最基本的居住需求,3万多元/平方米的豪宅、一二百方平方米的大户型,拿来给穷人或低收入家庭住,这还能叫“保障”吗?曾有专家建议廉租房不设厕所,以防富人觊觎,不管这种建议该不该采纳,反映出的问题都是保障房难以保障穷人。现在,保障房概念中居然引入了3万元一平方米的豪宅,权贵们还不得打破了脑袋往里钻?
当然,也许不是直接将一二百平方米的豪宅直接分给低收入家庭居住,也许是将豪宅改造、分割一下再分配。就算这样,分割改造后的保障房仍是高成本的,且改造又是一笔钱,这不是放着省事找麻烦吗?
政府收购开发商卖不出去的楼盘不是深圳首创,上一轮调控中,不少地方政府都有过收购遇冷楼盘的记录,不管如何美其名曰,其动机都令人质疑。如果说一些卖不动的经适房项目政府回购人们无话可说,一些普通商品房楼盘政府以不太出格的房价,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收购,人们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予以理解,但人们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政府以3万多元/平方米的市价收购开发商卖不出去的豪宅。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政府慷纳税人之慨,用财政为开发商做了“保险赔偿金”。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