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监督式预算公开还有很大距离(图)

2010年03月12日 08:02   来源:大众日报   卢 伟

    全国人大今年强力推进预算公开,要求经过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都要公开,其中包括国务院各部门预算。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高强在“两会”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预算公开要让公众满意还需做更多的基础工作。如现在政府之所以难以公开“三公”支出在于基础工作不到位。(3月 11日《新京报》)

    温家宝总理曾经在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一个公开透明的预决算体制,让广大的纳税人清楚地知道自己交的税金花在了哪里,花了多少,无疑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大力宣传推进阳光财政,将政府准备怎么花钱向全社会公开,这应该是打造阳光财政的第一步。

    多年以来,把政府预算信息当成国家机密来管理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惯例,不少地方的财政部门在向人大代表提供审议的预算报告袋子上印有“秘密”、“会后收回”的黑体字,而这于情于理都不通,政府收入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广大的纳税人,公众自然有权利知道钱花在了哪儿。已开始生效近两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已明确规定预算信息是属于各级政府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但真正向全社会公开预算的地方政府似乎寥寥无几,除了广州“第一个吃螃蟹”,鲜见有其他地区跟进,更常见的是要求公开的申请被已各种理由驳回。此次全国人大行使监督权,强力推进预算公开,相信会大大加速各级政府公开预算的进程。

    然而,正如高强所言,预算公开要让公众满意还需做更多的工作。从广州等地的预算公开情况来看,财政部门只是简单地罗列了行政运行、专项服务、专项业务、事业运行等几项,后面附上一个总数,并没有明细支出,而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三公消费,在账本中根本难以见到踪影。说到底,这种预算公开只是笼统的报账式公开,离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将每一笔钱的用途都告诉公众的监督式公开还有不小的距离。

    真正的阳光财政必须以监督式公开为依托。为此,需要更为彻底明细的公开预算,另外还要改革当前的预算编制制度,诸如数额巨大却难觅行踪的“三公”消费要单独列项统计,还应保障人大、媒体等的监督权。政府预算资金是公共资金,公民有纳税的义务,政府也有责任说清楚每一笔税金的去向,去年政府的财政收入达到了创纪录的6.85万亿元,只有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公共财政制度,才能真正保证这些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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