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经济眼 > 正文
中经搜索

以球为鉴 “三公”是金

2010年02月03日 07:12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朱宇
    中国足球与中国股市,改革开放之后,最令老百姓大喜大悲的两个市场在各自的轨迹中运行了十多年,时至今日,两者已有天壤之别。最有力的佐证就是球迷越来越少,股民基民越来越多。要问两者缘何有如此大的差距,根源在于是否具备一个定位清晰,不断完善的市场化监管体制。

    1993年中国股票市场试点扩大到全国,千万股民由此入市。一年之后的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化起步,甲A联赛同样把千万球迷吸引进了球场。但现如今,中国足球水平江河日下,已经从亚洲一流强队,沦落为三流队伍;反观中国证券市场,十多年来不仅培育了庞大的证券和基金产业,支持了像苏宁电器、万科这样的优秀企业发展壮大,甚至还成就了工商银行的全球市值第一。

    曾几何时,中国股市亦如中国足球一样的乱象横生。足球有“假球”,股市有“利益输送”;足球有“赌球”,股市有“内幕交易”;足球有“黑哨”,股市有“黑嘴”;足球有“派系”,股市有“庄家”;足球有“国脚资格买卖”,股市有“虚假贿赂上市”;足球有水货外援外教,股市有劣质资产注入;足球俱乐部赞助商更迭频繁,上市公司控制权屡屡易主。

    任何新生市场,在其设立之初,由于规则的不完善,难免诸多违规欺诈之举。而由乱到治的过程,正是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国股市与中国足球迥异的发展轨迹,充分说明了何为好的监管,何为坏的监管。而证券监管的“三公三严三不原则”如能为中国足球所遵循,则中国球迷幸甚。

    三公即公平、公正、公开。中国足球的国家队,每次重大赛事失败,都要换教练,继而换国脚,导致国家队球员如走马灯般换了一拨又一拨,一个人员长期不固定的球队怎么可能踢出好的比赛?这么浅显的道理足协的官员为何不懂,皆因国脚名额都被明码标价了。中国股市也有这样的现象,上市资源的稀缺,给了某些人寻租的可乘之机,但是通过“王小石案”、“王益案”和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一把利剑正在斩断这一灰色利益链条。

    三严即严格执法、严格监管、严格自律。面对中国足球那么多“假球黑幕”,中国足球的管理者始终不作为,连10几岁的小球迷都看得出来的假球,居然可以堂而皇之,无人过问。中国足协屡次以证据不足为由搪塞了事,试问这样的假球还有谁买票去看?中国股市也有“假球黑幕”,但是近年来监管层不断规范证券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重拳打击基金“老鼠仓”,严查内幕交易的力度层层加码,虽然由于监管力量有限,难以荡清交易过程中的所有违规之举,但是市场环境更加健康透明公平是有目共睹的。

    三不原则为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中国足球深受管理层越位之苦。中国足协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足球管理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的下属行政机构,中国足协则是在民政局注册的民间组织。足协主席常常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指派,导致“外行指导内行”的情况长期存在。中国资本市场中,监管层与交易所及投资主体始终保持权责分明,在具体上市及融资监管方面,在保证不缺位的前提下,证监会与其他部委的协同分工逐步加强,不仅提高了效率,也在更大程度上保证了监管的合理性。

    “三公三严三不原则”其宗旨是体现了为谁监管,只有明确了为投资者监管的定位,思路才会清晰,执行才会到位,才能实现好的监管。如果监管的定位只是为了个人或某些团体的争权夺利,必然成为坏的监管,其监管者也会像中国足协的前掌门一样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

(责任编辑:侯彦方)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