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降薪令,“要求”为哪般

2010年02月25日 14:13   来源:东北新闻网   童克震
     据悉,今年起,中国移动从集团层面到所有地方分公司,将统一对员工降薪。部分中国移动内部员工透露,“应国资委要求”,此次中国移动的降薪计划将按照 “薪酬连降5年,每年递减10%”的原则执行,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分公司自行掌握。(2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

  国企管理层十万、百万、千万年薪瓜分国资早已为世人诟病;媒体口诛笔伐,舆论浊浪排空;国资委几度表示要遏制国企“明发薪、暗瓜分”国资的狂潮。不知什么原因,每次遏制都是关山重重;许多国企无视国资委的“遏制”而“瓜分国资”涛声依旧;连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数度出现了“前言不搭后语”的窘状。李主任对媒体表示“遏制国企天价年薪瓜分国资”,却又爆出“央企高管总薪酬每年增长4600万元左右是合情合理的”。立刻引发媒体、社会舆论炮轰。现在,国资委在舆论压力、国内外市场竞争压力下向中国移动发出“降薪令”,“要求”中国移动 “薪酬连降5年,每年递减10%”的原则执行;而且由“各地分公司自行掌握”。国资委“降薪令”中的“要求”,本身预留了很多“松紧性”,政令执行又要遭遇“麦城”,最后还是要不了了之。

  有道是“军令如山倒”,政令实际也就是另类形式的“军令”;这样才能举国管理一盘棋,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政令也能“讨价还价”,也能选择性执行,也能被种种理由搪塞;政令畅通就会成为南国一梦;上面一套、下面一套的剧烈“病毒”也会在全国风靡传染;政令管理当然要彻底失控,国资委的行政权力还有几斤几两?自古无风不起浪、无隙不透风,政令如山倒是管理畅通的基石,也就是说下级要无条件贯彻执行;这就需要政令文字毫无悬念,不能有丝毫漏洞。一些行政机关每次发文热衷加上“要求”、“原则上”等定语,就给下级执行增添了“无限遐想”。就拿此次国资委向中国移动发布降薪令来说,依然“要求”开头、“原则执行”和“自行掌握”,这是要中国移动不折不扣执行降薪令呢,还是要选择性执行呢?政令成为能伸能缩的“橡皮令”,还能“政令如山倒”么?

  许多管理层在发布政令的时候热衷“伸缩性”定语,首先就是“底气不足”,为自己管理不力提供责任出口。比如文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要求”二字,并不是管理层随便弄出的字眼,而是在词汇一网打尽中的精心选择。“要求”法定字义是“提出条件,希望做到”,其中包含了可以“不做到”;“原则上”也包含了“原则下”;“自行掌握”的下文就是可以“看着办”。国资委的“降薪令”被这些“松紧话”包围,谁还愿意对自己的薪酬过不去?政令效果也是大打折扣,对国资委“一言九鼎”极为不利。

  既然“不利”,为何国资委又“跃然纸上”?奥秘机关也就在这里,舆论监督咬文嚼字,社会监督刨根问底,国资委降薪令中一个“要求”,就能抵挡住外界的兴师问罪,因为话并没有被国资委讲死吗,行政问责和法律追究也就在“要求”面前疲软无力;如此“好处”,管理层发布政令哪有不热衷的道理?多年来,许多地方吏治只顾炮轰管理机关赖政、懈政;却没有堵上政令上的各种漏洞,不是吏治的缺失么?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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