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指出要“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办法”——据2月2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这也是“裸官”监管第一次作为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
“裸官”腐败的问题一直备受诟病。一些官员通过贪污受贿、非法经商,其家庭成员利用其影响力非法攫取利益等途径积累了大量非法收入。为了规避法律制度监管,他们不仅把财产转移到境外,还把配偶子女移居境外,自己做“裸官”,做好随时外逃的准备。
对于“裸官”,中央党校高新民教授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你的配偶、子女都出国、办了外国护照,那你在国内做事什么意思,就算没其他问题,你说的话群众能相信吗?”在高教授看来,“裸官”哪怕没有任何腐败行为,也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外逃官员数量不少,携走大量资金。外逃的贪官几乎多是“裸官”,虽说“裸官”不一定全是贪官,但是,大量外逃贪官即“裸官”的现实令人瞠目。
相关部门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紧盯“裸官”,其针对性和现实性清晰可见,传递出了积极的反腐信号。笔者期待,纪检监察部门下载、安装反腐补丁,对“裸官”管理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利用新安装的反腐补丁对权力运行进行扫描、杀毒。更关键的,还要着眼长远,前移反腐关口,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推进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提速,主动防范“裸官”。
把官员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财产收入情况暴露在阳光下,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从源头约束官员贪腐行为,遏制“裸官”外逃的一项积极举措,不仅便于有关部门掌握官员廉洁自律情况,也有助于公众参与权力监督。
如果官员财产公示制成为制衡贪污腐败行为的利器,官员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由报告走向公示,舆论监督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那么,不仅可以降低监管“裸官”的难度,减少反腐成本,而且有利于约束官员保持权力谦卑,增加拒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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