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驻京办不能留下“工作需要”的尾巴

2010年01月25日 08:29   来源:红网   高福生
    为即将迎来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各地机关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1月24日《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不少地方的“驻京办”日渐异化成了走向腐败的平台,产生腐败的温床、与群众形成距离的“隔离墙”、少数领导的“安乐窝”,细心的人们注意到,一些腐败大要案件中几乎都有驻京办官员的“影子”。比如,李真案中,河北省驻京办主任王福友因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三罪被判无期徒刑;成克杰案中,广西驻京办事处副主任李一洪犯贿赂罪被查办;沈阳“慕马案”中,沈阳驻京办主任崔力贪污公款而惩处……

    2005年7月,《瞭望》新闻周刊发表《“驻京办”:地方第二行政中心?》一文,详细地揭开了“驻京办”存在的腐败沉疴。随后,该刊又陆续推出《“驻京办”节前忙与痛》、《驻京办整顿谜团》、《“驻京办”去向悬念》等报道,追踪驻京办现象的细节与走向,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2006年,调查整顿驻京机构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从2006年至今,驻京办去留悬念已有4年。驻京办改革也曾被圈内人士称为“搞不动的东西”。如今,随着新方案雷霆下发,悬念终于尘埃落定,这无疑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新的裁撤文件中却看不到痛下决心、一刀了断的狠劲,而是留下了一个“尾巴”,一个“活口”——“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常识告诉我们,“工作需要”是个筐,什么都可往里装。截访、维稳是“工作需要”吧,把“驻京办”换成“群众工作办公室”的牌子就可没事?招商引资、收集信息也是“工作需要”吧,不叫“驻京办”叫“同乡会”行不?不是公众小肚鸡肠、忋人忧天,而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改头换面的事情见得实在太多。只要存在“予以保留”和“方可保留”的制度缝隙,难保不有地方用足用活政策,最后的结果或许就是“基本都被保留”。

    因此,我们还不能过早地为撤销“驻京办”欢呼雀跃,应把“功夫”花在“驻京办”为何遍地开花的新层次原因上,做好“治本”文章。此前人民网与此相关的一项调查显示,有51%的网友认为驻京办的主要功能就是政务公关、跑部钱进。既然找准了驻京办坐大坐强的“死穴”,那就要及时修补资金拨付、项目审批的制度漏洞,挤压高层官员贪污受贿、权力寻租的空间。上梁一“正”,下梁想“歪”也歪不到哪去。

    前不久,山东潍坊率先在全国撤销了市政府“驻京办”和上海、深圳、海南、厦门等11个办事(联络)机构,引来好评如潮,近九成网友赞同撤销“驻京办”。在网络信息和交通十分发达和便捷的当下,“驻京办”的去留存废已用不着争议,迟撤不如早撤,慢慢撤不如干脆、痛快地“一刀切”。无视民意,瞻前顾后,拖泥带水,留下“尾巴”,让“驻京办”此消彼长,变着招儿粉墨登场,那就是在放任和助长腐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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