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2009年12月30日 13:10   来源:中国网   高福生

  国务院首次为公开部门预算列出时间表。2009年12月24日,国务院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的落实审议意见报告显示,审计署提出将会继续推动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争取再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所有的中央部门预算都向社会公开,成为“阳光预算”。(12月26日 《新京报》)

  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财政预算公开陆续出现破冰之响。从2008年开始,广州市人大会议结束后,原本只能在会上看的预算报告就不再收回,人大代表可以带回家慢慢审查,还附有数据光盘;今年3月20日,国家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数据;10月16日,广州市财政局将广州市2009年本级114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全部都公开放到了“广州财政网”上……

  但我们也看到,“预算公开”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一些地方政府的预算报告,不是笼罩在“秘密”的面纱之下,就是局限于“内部资料”之中,普通公众根本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阅。即便是人大代表,在大会上审议的只是预算报告,而不是具体的预算。最富戏剧性的一幕是,就在日前广州市成为国内首个在网上“晒账本”城市的同一天,上海市财政局却以“保密”为由拒绝了民间人士要求公开部门预算的申请。而国务院的部门预算,目前也未有一个向公众公开。

  老百姓之所以对预算公开“如饥似渴”,期盼多多,乃是因为公共财政资金来自税收,系“众人之财”。一级政府,一个部门,“取之于民”的巨额税款究竟是怎样被“用之于民”的,民众应有足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预算脱掉“秘密”的外衣“透明”起来,不仅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真落实,是打造“阳光财政”的题中要义,是确保公共财政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减少“黑箱”作业、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

  窃以为,财政预算的关键不仅在于“向民众公开”,还在于“经民众同意”,因为预算的对象是纳税人的钱,花纳税人的钱理所当然要获得纳税人的认可。也就是说,公开的财政预算账本不仅要让内行说得清,也要让外行听得懂、看得明。比如,那些数字是如何构成的,公款出国等“三公消费”占了多大比例……每一项开支的来龙去脉,都要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经得起纳税人的质询,让不合理的预算“胎死腹中”。

  此次国务院首次为公开部门预算列出时间表,释放出强烈的信号意义,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公共财政预算公开带了个好头。当前我们全力推进的财政预算改革,其终极目的就是要把“看不见的政府”变为“看得见的政府”。而要实现这个“转变”,公开财政预算,及时消解民众的“信息饥渴”,让每一个纳税人“雪亮的眼睛”都来盯着政府和部门的“钱袋子”,并且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和监督权,才是其不二法门。

  公开政府和部门预算,于法有据,亦无什么技术性障碍,同时有着广泛的民意期待。当有一天,各地政府和中央部门网上“晒”预算不再瞻前顾后、步履蹒跚,而是成了一种制度常态,那么,相关网站因公开预算被点“瘫痪”之类的新闻才会少之又少,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也就如期而至、实至名归了。为此,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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