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职工福利费管理当有公共福利指向

2009年12月09日 06:4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周义兴
    面对中央企业职工福利高低相差300倍的巨大苦乐不均落差,无疑说明现有国有央企的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

  面对《关于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通知》的实施,对财政部与其他有关部门来说,或许还面临着如何将此工作与社会公共与公众福利水平提高挂钩的公共命题,也就是说应有明确的社会公共指向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改革的方向,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通知明确,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的确,面对中央企业职工福利高低相差300倍的巨大苦乐不均落差,无疑说明现有国有央企的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

    就此而言,财政部这次表示将通过控制职工福利费在工资总收入中比重,以市场化途径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并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方向来加强管理,其初衷无疑应当受到肯定。但同时也想指出的是,加强央企职工福利费管理还更应当以公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与社会公共福利挂钩。

    首先以国民收入公平角度讲,就如上述财政有关负责人所说,有些央企随意调整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既有人工成本无序增长,侵蚀国家税基,侵害投资者权益情况,也有压缩职工合法权益情况。对此可以说,其中所涉及的根本是政府、企业与职工收入的初次分配公平问题。而在此社会分配问题上,已有公开统计数据显示,至2007年,我国国民收入比重已从上世纪占GDP的50%下降至39%,而同时国家财政却有了大幅增长。所以在此前提下,就是不考虑同期物价上涨因素影响,显然也应该不难看出,理顺当前国家财政、企业与国民之间分配关系,并赋予其更多社会公平含意,应该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公共问题。而在这方面,由央企的国有财产性质所决定,可以说不论以政治要求还是社会公平要求来衡量,国有企业无疑应当首先就此作出示范。再进一步具体说,就是这次财政部对央企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不仅要通过职工福利费所占工资总额比重、市场化途径与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加以控制,而且更要将如此管理,与社会公共与公众福利提高挂钩,并以社会公众“看得见摸得着”方式实现,以使国有财产社会性质和社会财富分配关系的进步能从中得到体现。

    还有,从行政管理角度讲,虽然不难预期,随着财政部上述加强央企职工福利费管理“通知”的落实,应该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扭转现有央企在职工福利费管理上的乱局。但对此同时也想提醒的是,财政部作为社会公共财富行政管理机关,在涉及央企职工福利管理问题上,无疑不仅要在约束央企不合理开支的同时,还更要将这样的国有财富管理工作与社会分配公平实现挂钩、与社会公共与公众福利水平提高挂钩,想只有如此并也只能如此,才能真正体现出行政机关的执政为民的管理取向。否则,如果没有与此相关的社会公共与公众福利水平提高具体体现,结果就很可能会引来公众对此加强“职工福利费”管理“通知”背后所有的真实意图怀疑。

    所以,面对上述《关于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通知》的实施,对财政部与其他有关部门来说,或许还面临着如何将此工作与社会公共与公众福利水平提高挂钩的公共命题,也就是说应有明确的社会公共指向。对此,社会也将拭目以待!(9G2)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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