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令”失效背后是否暗藏腐败

2009年11月30日 07:08   来源:红网   叶建明
    黑龙江鹤岗矿难后,记者调查发现,2009年第三季度,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已发现鹤岗分公司煤矿存在各类安全隐患278条,责令停产矿井4处,包括国有重点新兴煤矿、鹤岗市腾跃煤矿。而实际上,新兴矿并没有停产。多数职工肯定地告诉记者“没停过”。(11月28日华龙网)

    记得几年前,为了遏制高发的矿难,国务院办公厅曾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只要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煤矿,不管啥矿,都一定要停产整顿。可是,从鹤岗分公司煤矿被发现多达278条的安全隐患却生产依旧的情况来看,《通知》显然成了一纸空文。

    究竟是什么魔力让《通知》成了一纸空文?一一是无边的权力!只有无边的权力才可以把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发现与责令当“耳边风”。在权力面前,多少监督监管形同虚设;在权力面前,多少条安全法规被束之高阁,成为“糊墙文件”。我们国家不乏种种好的监督监管制度以及各种法规,但是,在制度法规和权力发生碰撞时,却总是以制度法规的败北而告终。在无边的权力面前,再好的制度法规也只能俯首称臣,或彻底成为摆设。

    我们不敢说每起矿难的背后都有腐败,但是,权力的腐败绝对是矿难高发的重要原因。马克思说过:只要有200%的利润,有人就会冒杀头的危险。煤矿素有“黑金”之称,高额的利润让某些权力如“苍蝇逐臭”一般追着不放。官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让煤矿严格的安全措施形同虚设。

    11月21日凌晨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快速做出反应,决定派员查鹤岗矿难事故是否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犯罪。而“黑龙江鹤岗矿难前曾存在各类安全隐患278条,被责令停产却能够象没事一样生产”的事实对检察院来说应该是条重要线索,顺着这条线索,查查为什么“停产令”在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上不起作用,或许,能够钓出一条或几条腐败“大鱼”来!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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