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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手机实名制 责任在其中
手机实名制,也可以视为社会秩序文明的一部分。这种秩序文明,虽然同我们几千年农耕文明带给我们的小农散漫性相抵触,但克服这种弱点却是提升社会文明的必由之路。一个优质的社会,不仅政府要担起责任,另一方面,民众也应从公共生活出发承担起责任,成为完善社会秩序建设的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
齐鲁晚报:实行手机卡实名制要迈两道坎儿
究竟是什么让手机卡实名制的启动如此之难,甚至在主管部门已做出明确承诺的情况下,依然迟迟无法实现?或者说,阻碍手机卡实名制顺利实行的坎儿,到底是什么?首先,是手机运营商巨大利益的坎儿。其次,是手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坎儿。不难看出,实行手机实名制的这两道坎儿,共同指向的都是如何约束、规范运营商的行为,以捍卫公众利益的问题。有关部门能否有决心迈过这两道坎儿,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燕赵晚报:推行手机实名制关键在破除利益羁绊
电信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运营商的管理,对运营商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谋取利益行为严加惩处。与此同时,还应当通过立法,明确电信运营商在限制垃圾短信发送上的法律责任,对疏于垃圾短信发送管理的运营商予以法律制裁,对运营商与增值业务合作企业实施非法共谋行为予以法律打击,让相关企业与个人付出沉重的代价。唯有如此,才可能从源头上减少“短信骚扰”与短信诈骗行为的出现,更为有力地维护与保障民众的利益。
新华网:手机实名制不能少了隐私保护
手机实名制不等于手机登记实名制。如果仅仅出于管理的方便,强调用户实名登记的义务,却闭口不谈服务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改进服务的必要性,这样的实名制其实只是伪实名制。我们应当看到,西方一些国家的手机实名制是建立在《隐私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的。在国内,要让手机实名制真正成为遏制手机骚扰、诈骗的利器,隐私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千万不能落后。
中国网:手机实名制治“信骚扰”是个伪命题
在某种程度上,垃圾短信的泛滥更多是由于移动运营商疏于监督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所导致的,如果将管理和制度方面的这种缺失转嫁到普通用户的身上,未免有些得不偿失、顾此失彼——“管理有漏洞、百姓来埋单”。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今天,即便在手机实名制实行之后,诈骗短信制造者们也会想出更“高明”的办法来提高自己的“免疫力”。所以,在根治垃圾短信这一问题上,我们需要的是制度的渐进和法律的完善,更需要电信运营部门在技术手段上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妄图“毕其功于一役(实名制)”的思路也只能是我们的一厢情愿。
中国青年报:只要你不想做坏事,管它实不实名?
只要你不想做坏事,管他实名不实名——听起来很有道理,我们经常听到类似的教化和训导: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又没有做坏事,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心虚的人才害怕见阳光——这其实是一种“向别人强加义务”的道德修辞,或是一种论辩技巧上的激将法。实际上对这种诘问可以反问:无论我有没有做亏心事,你凭什么敲我门?无论我做了什么事,我有让人看见、暴露在阳光下的义务吗?
红网:期待“手机实名制”出台配套措施
听起来,手机实名制能解决许多问题,但真正在操作层面上,光有实名制其实远远不够,还得有更多配套的措施来整治“信骚扰、信诈骗”。其实目前无线通讯企业一直都实行用户实名制,但是显然一些运营商并没有好好地执行这一策略,从而导致有人钻空子,获得“无名卡号”,从事不法行为……手机实名制是解决“信骚扰、信诈骗”的必要手段,但不会是充分措施,我们期待在手机实名制后能有更完备的条令和行动来确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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