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地王2月1日被收回之后,南京地王也遭此命运,香港九龙仓集团和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两公司的子公司于2007年联手拿下南京仙林大学城G82地块,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南京国土局收回,2.45亿港元的竞买保证金也被没收。(中国证券报)
南北“地王”相继被收回,体现出政府打击囤地、彻底清查闲置土地的决心。在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显现出积极变化。从“国四条”到“国十一条”,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措施,抑制了投资投机购房需求,保护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去年12月份,取消营业税优惠、以及“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等调控政策接踵而来,在中央连出重拳为楼市降温之时,收回闲置地王成为又一个维护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这一个敏感时期,地王被收回,使得人们对于2010年的楼市稳定持续发展更持乐观预期。
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000亿元。“地王”不断涌现助推2009年土地出让金持续暴涨,而“卖地”也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比例接近五成。在地王产生的背后,隐匿的是土地闲置、开放商欠缴地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正是这些不合法的“囤地”、“圈地”运动造就了炒地炒房愈演愈烈,房价更是屡创新高。
按照国家规定,超过两年没有使用的土地要无偿收回。实际上,对于开放商的监管从来不缺法律的约束,缺的是有效执行!土地政策的执行力决定了违规地王是否能被有效有力查处,也决定了房地产行业是否能够规范运行。开放商高价拍地一时风光无限,但相关部门应该对其后续是否履行合同进行监督,土地出让金首付款是否交足、是否延期开工、拖缴余款,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
中央的调控政策意图明显,地方政府应该拿出正确的态度和气魄,规范各种房地产乱象。开发商以少部分保证金坐享地王的美名,然后囤地待房价上涨后,狂敛暴利,严重危害广大民众的利益。地方政府对这些土地违法行为应严惩不贷,让地王“后遗症”不再出现。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