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人才激励机制引进人,通过人才评价机制留住人
当前人才激励和人才评价机制制约和影响文化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文化的发展,一直深受权威意识和官本位思想等封建残余及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制约。具体表现在人才的激励和评价两方面。
首先在人才激励方面,无论是制度还是社会价值取向,都无法给予文化人足够的尊重,在大量的文化活动中,被摆到重要位置的往往不是唱主角的“文化人”,而是各方面的领导。可文化发展的规律是,创作者的贡献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
其次在人才评价方面,过去我们不是以人的能力、业绩、品德为导向,人才的晋升更多的是靠政治技巧,靠血缘、地缘关系,造成没有能力、缺乏贡献的人混得好,而有贡献、有能力、有个性的同志反遭排挤的现象。
此外,在人才评价标准上,也缺乏对文化产品生产规律的认识和尊重。文化产品是精神生产,这也就决定了文化产品不能简单地以工业产品的生产模式来核定。但现实却是我们并不尊重这些规律,这也就导致“简单行政”成为必然,人才的评价唯学历、唯论文,以谁的学历高、谁发表的论文多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正是这种“简单行政”,导致了人们不注重人的能力及成果对社会的适用性,这也就造成了“文艺作品在数量很多,质量不高;文艺队伍很大,水平不高”的尴尬现实。
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和人才评价新机制,形成我省人才的新优势
要实现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我们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思路,一切以遵循文化发展规律为本,通过人才激励机制引进人,通过人才评价机制留住人,让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文化精英为我所用,共襄文化强省的盛举。对此我们建议:
要自上而下,从制度、社会意识和文化氛围上,做到尊重创作、尊重创作者。以此逐步引导社会营造出一种良好氛围。结合广东文化资源的现实,我们建议制定和通过《省葬法》,对为我省社会经济文化建设作出极大贡献的人,可以全省人民的名义为其举行葬礼。另设先贤祠,给那些对我省有重大功勋和巨大影响的本省籍及与我省有莫大渊源的人士设立牌位。
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对创作、对文化人要宽容,让文化人敢想、敢说、敢做,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才能激发文化人的创作、创新激情。
在制度配合上,坚持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相结合,注重培养文化资本运营、经纪代理、产业经营管理创新等高端专家人才队伍;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设立文化建设突出贡献奖,加大对本地优秀人才的培养力度。
要留住人才,人才的评价机制无疑是其中的关键。我们只有建立一种有效的人才评价新机制,才能高效地选拔人、合理地配置人、客观地评价人、正确地引导与开发人。才能形成我省的人才新优势,推动我省文化强省目标全面实现。
首先必须拓宽评价范围,打破所有制、身份、地域等限制,将非公单位的文化技术人才、从事自由职业的文化技术人才、农村文化技术人才等都纳入职称评价的范围。
在人才评价发现的方式、方法、模式和理念等方面,必须破除当前的“唯领导意志论”,必须一改过去“领导怎么看就是什么样”的评价方式。
职称评定要逐步实现“去政府部门主导化”,过去我们对人才的评价主要由政府部门主导,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领导和相关政府部门不一定了解这些人,评价出来的结果就可能存在偏差。所以,评价某一领域的专业人士应当交由相关社会组织去认可。
建立和完善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标准。以突出本专业、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主要依据,体现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增强时代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要创新评价手段,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采用考试、评审、答辩、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不同的评价方式,真正评出水平,评出能力。坚持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进一步加强评审、考试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在评价中的作用,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要规范评价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制定公平的评价规则,规范评价的各个环节,全面推行评价公示制度,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
作者分别系广东生产力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和秘书长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