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务之急是治理垄断利益集团

2010年06月02日 09:01   来源:南方日报   欧阳君山

欧阳君山

  只有博弈,才有市场活力,才能社会和谐。在当前的基本经济制度下,能够对垄断利益集团形成制约和博弈的或许只能是广大民营企业。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日正式公布。由于也是36条,而且被认为延续和细化了2005年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所以被称为“新36条”。按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的说法,新36条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但反应似乎并不热烈,原因众所周知,已经被老36条“忽悠”了一回。据统计,从2005年初老36条出台到2008年12月,国务院出台4个配套文件,中央各部委发布38个配套文件,各省市配套的相关文件更是数不胜数。效果如何?不是遭遇“玻璃门”,就是碰上“弹簧门”,乃至一度“国进民退”。

  为什么国家大政方针老是流于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尴尬呢?不能说中央及各级政府没有诚意,更不是广大非公企业不思进取,极其重要的现实原因就是利益集团作梗。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已出现特定的利益集团。这在房地产调控的博弈中充分彰显,明明是泡沫,而且是严重的泡沫,据国家电网利用智能网络的统计发现,中国660个城市共有6540万套住宅电表读数连续6个月为0,但一些人仍然坚持辩称中国楼市无泡沫,岂不怪哉?房地产利益集团应该是不争的存在,难道就不可以进一步问:总体的经济格局上就没有利益集团?“玻璃门”和“弹簧门”的事实就是国有垄断利益集团存在的铁证。这就决定了当务之急是治理垄断利益集团,把政策弄得更完善,当然是必要的,但如果对现实障碍视而不见,无疑有点书生意气。相关利益集团不清除,再好的正经也可以念歪,尤其在中国的特定环境下,国务院“意见”并非最重要的,具体“细则”才是更重要的;甚至具体“细则”也非最重要的,“解释权”才是最重要的。

  治理垄断利益集团,首先应该让垄断利益集团的利益输送通道曝光。国有企业固有的产权不清晰问题及相应的经济效率不高问题,这在经济学属于基本常识,每一位国企当事人和领导人更是心知肚明。曾几何时,在微观具体层面,国企领导层对国企改革是最积极的,甚至可以说不遗余力,最典型的反映当然是曾经“全国山河一片红”的MBO,也就是管理层收购。现在似乎见不到这种热情,如此鲜明的反差难道不发人深省?是经历国资流失后相关制度搞健全了?还是经济学基本常识在特色中国失灵了?抑或国企领导层的觉悟和修养大大提高了?还是什么别的不为人知的因素?可能这些因素都有,但更可能是存在新的利益输送通道,相关利益集团发现利用国企这一张红牌来谋利更好更快更安全。

  治理垄断利益集团还存在一个更简单的办法,那就是让利益集团制约和博弈利益集团。经济学的基本逻辑表明,个体行动要快于集体行动,具体利益会强于抽象利益,相比于利益集团,国家或社会都有点虚。这就决定了:形成不同利益集团的牵制和博弈非常重要。只有博弈,才有市场活力,才能社会和谐。在当前的基本经济制度下,能够对垄断利益集团形成制约和博弈的或许只能是广大民营企业。据全国工商联研究室的数据,目前民营经济对中国GDP的贡献已超过50%,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半以上来自于民间投资。截止到2009年11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占43.6%,私营控股投资占40%以上,非国有及国有控股之外的全部民间投资占56.4%。这当然是够与之一搏的。中央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广大民营企业尽快形成集体行动,或赋予相关部门新使命,一者监督新36条的落实,一者团结和凝聚广大民营企业的力量。

  治理垄断利益集团是有难度的。但大环境应该说是好的,不像过去,在国企改革及相关问题上,存在一种姓“社”还是姓“资”的意识形态意气,如今更多的是利益冲突,一个相对纯粹的经济问题。而从经济效率讲,也从市场竞争看,垄断集团是难免被淘汰的,这已从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充分反映出来。基于此,对新36条似可谨慎乐观。

  作者系北京青年学者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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