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一些部门和一些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总有许多疑惑,尤其对一些发展起来的非公有制企业的过去抱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怀疑态度。现实中仍时不时地会踫到一些追究非公有制企业所谓原罪问题的事件
二是以至于许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小心翼翼不敢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一些人头脑里被片面地理解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比例是受限的
四是长期以来,在理论界和企业界所争论的打破国有企业垄断问题在操作层面上仍然没有实质性变化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始终存在两大基本规律,即生产力发展规律和社会财产增长规律。有史以来,生产力总是沿着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轨迹不断向前发展着;社会财富也是在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变化中不断累积增加着。这两大规律是人所共知的。在此基础上,实际上还存在着第三条规律,这就是社会财富趋散规律,即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条件下,存在着一条占有社会财富人数比例呈逐渐上升变化的曲线。换句话说就是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社会财富不断增长,社会总人数中占有社会财富的人数不断增加,比例不断上升,存在社会财富从集中到分散的变化趋势。这条规律表明:社会财富在人群中的集中度越分散,社会越进步、文明程度越高。
在迄今为止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经历了奴隶主所有制、封建主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等比较一致认同的所有制变化形式。从这三种所有制形式社会财富的占有状况来看,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同步的是社会财富占有人数逐步增多、占有人数比例逐步升高,社会财富在人群中的集中度越来越分散化。就社会财富集中度而言,奴隶社会最高、封建社会次之、资本主义社会最低;就社会财富占有人数比例而言,奴隶社会最低、封建社会次之、资本主义社会最高。社会主义国家社会财富集中度应该比资本主义国家低,社会财富占有人数比例应该比资本主义国家高。这是客观规律的要求和社会进步的标志。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是所有中国人必须考虑的问题。而可行的现实路径之一,就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特别是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行发展模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这是我党现阶段对实事求是精髓的科学把握和生动实践的结果。从上世纪80年代初出现个体工商户、80年代末出现私营企业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翻天覆地变化的历史时期。截至2008年,我国经济总量名列全球第三位,成为世界第二大进出口贸易国。这与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分不开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90%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GDP的65%左右,上缴税收接近国家税收的40%,解决了75%的城镇就业和提供了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完成了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75%的技术创新和65%的发明专利。非公有制经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四大问题影响着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所谓原罪问题。一些部门和一些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总有许多疑惑,尤其对一些发展起来的非公有制企业的过去抱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怀疑态度。现实中仍时不时地会踫到一些追究非公有制企业所谓“原罪”问题的事件。2008年,某省级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联合查处一家非公有制企业,彻查这家企业创业以来10几年的经营纪录,两次抓人,开出高达7000万余元的税款罚单。后在检察院系统的甄别下,所有违规犯罪事实均不成立,才使这家企业逃过了灭顶之灾。类似这种认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历史都是不干净的、无论你现在“功劳”再大、只要查你就能查出问题的人和事至今仍有一定市场。
二是规模问题。这些年来,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条件下,依靠灵活的经营理念、科学的管理模式和敢于拼搏的奋斗精神,迅速成长出一批有影响、有实力、有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大企业多了应该是好事,但是每年都有非公有制大企业出事的报道。以至于许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小心翼翼不敢进一步发展壮大。在公有制为主体前提下,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没有问题,但是否允许非公有制企业做强做大,社会上不少人都心存疑虑。
三是比例问题。“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一些人头脑里被片面地理解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比例是受限的,是不能超过一定比例的。他们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超过GDP的50%,还能叫公有制为主体吗?因此,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到一定比例的时候,在“抓国有经济比抓非公有制经济保险”思想的支配下,就会出现一些地方在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上缩头缩脚的情况。
四是垄断问题。有些领域,非公有制经济是进不去的。即使政策允许,也会出现“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一个时期以来,在某些竞争领域里,国有企业强势进入,民营经济被逐步挤出。在国有经济实力日益强大的情况下,许多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产业,国有垄断现象进一步加强。长期以来,在理论界和企业界所争论的打破国有企业垄断问题在操作层面上仍然没有实质性变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可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到创造价值拥有价值的行列中来,可让更多的价值创造者和拥有者涌现出来。通过体制机制的推动,人们智慧和潜能就会得到充分挖掘、创业创优创新精神就会得到充分迸发,社会财富就会不断涌流。民富则国富,民安则国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当绝大数人都凭自己的双手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拥有者的时候,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就会指日可待,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就一定会到来。
(作者为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理事、新疆自治区工商联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