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理论前沿 > 正文
中经搜索

我对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化的几点设想

2010年02月04日 10:39   来源:荆楚网   王瑞辉
    



    2010年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文件继续关注了三农问题,并且提出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这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这个词,传递出中央对约占农民工总数60%的80后、90后农民工的高度关切。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成为城市发展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农民工的主力军的新生代农民工,也越来越活跃在城市的各个行业,他们比起旧生代的农民工来说,拥有更高的知识、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高,生活在传媒信息时代下,认同城市文明,对留在城市有坚定地信念。

    新生代农民工的成长,可以加快城镇化发展道路,缩小城乡差距!中央一号文件规定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时城镇居民同等权益。有着强烈融入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无疑是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的主力军。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社会的文明进步,很大的程度上反映这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上。所以新生代农民工真正落户城市,不仅可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小康社会的建设,同时也可以达到扩大内需的目的,改善中国经济严重依靠出口的结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对于新生代农民工,一直以来,老一代的农民工被在城市中讨薪难、结构性失业、生活环境恶劣等问题困扰着。这些问题同样也可能困扰着新生代的农民工,如果不加以解决,那么抱着在城市做什么也比农村好信念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同样处于弱势地位,甚至形成新的“贫民窟”!

    新的环境,新生代农民工有着老一代农民工不具有的先天性优势,有着国家总的指导方针,如果政府和社会可以利用这些优势,以包容、开放的心态迎接新生代农民工的到来,进一步关心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让他们可以在城市中安居乐业,让他们可以真正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权益,让他们真正摆脱旧生代农民工所面临的困境!

    对于老一代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新一代农民工有着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强烈的权利意识,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他们的法律知识宣传,让各种维权知识深入农民工内心中,减少因讨薪难发生的惨剧,从而架起一座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桥梁。

    对于结构性失业的问题,政府和社会也可以利用新生代农民工较高文化素养以及强烈求知欲的优势,加大免费面向农民工开展针对性较强的职业教育。这样不仅可以解决我国技术型人才缺乏的局面,同样也可以让农民工掌握一门谋生本领。

    对于生活环境恶劣以及生活成本压力加大的问题,政府和社会应该逐步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教育、医疗、养老等各种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其在城市的生活成本,改善其生活环境!同时加快工资制度的改革,提高劳动在收入中所占比例!

    除了政府和社会的努力,新生代农民工更应该发挥老一代农民工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的品格,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文化水平和调节好自我心态,真正融入到城市文明的洪流之中!同城镇居民共同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李志强)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民工服毒讨薪身亡的深刻警示    2011年01月31日
  • ·“神仙打架”岂能殃及农民工    2011年01月31日
  •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