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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服毒讨薪身亡的深刻警示

2011年01月31日 12:21   来源:荆楚网   陈谊军

  1月16日,河北农民工刘德军为讨回3200元工资,被老板王海拒绝,并称“要死赶紧死给双份钱”,于是刘德军当场喝下剧毒农药,于1月29日不治身亡。玉田县公安局副政委王福华说,这是起因劳资争执引起的民事纠纷。目前,调查仍在继续。(据1月31日《新京报》报道)

  农民工讨薪的方式历来五花八门,这个话题也历来是一个辛酸而沉重的话题。为使这样的话题得到重视,得到有力的解决,各级各部门在农民工维权方面做了许多的努力。如工会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等,都下了许多功夫。然而,要使农民工维权之路得到充分的保障,却仍然显得任重而道远。

  河北农民工刘德军服毒讨薪身亡,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固然,如果真的说了“死了给双份工钱”之类伤人话语,那个欠薪的老板实在显得不太“地道”,毕竟,对于生命,我们应该更加的敬畏与尊重。不过,从这起事件看来,我们也有值得反思的重要之处。一是农民工维权应“执著”于正常渠道的诉求,避免以极端的手段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二是有关部门当竭力为农民工讨薪畅通渠道,积极伸出努力援助之手。

  我们看到,在刘德军服毒讨薪身亡之前,他并非没有“求助”于有关部门。可是,他的求助没有得到有力的回应。刘德军的妹妹刘莉和姐姐刘凤香到县劳动监察保障大队咨询情况,缺乏证据,也没有书面材料,工作人员指导他们去走诉讼程序——在农民工的眼里,“诉讼程序”将是多么漫长与遥远的道路?

  同时,在法律层面上,我们也看到了这样的漏洞。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尹庆利说,每年他们都要集中搞几次劳动监察行动,为农民工讨薪开辟通道,但类似王海这样的个体运输队,经营机动,雇工非常灵活,根本没有与职工签劳动合同,很难纳入他们的监察视野。目前这还是法律和政策的空白点,这种现象在县一级很普遍——这就意味着,还将有多少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

  民工服毒讨薪,维权身亡应给我们深刻的警示。面对生命的逝去,我们沉痛中应该沉思:面对弱势群体的求助,公权部门必须忠诚与热诚的履行职责,必须建立健全保障的机制与体制,必须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为弱者义无反顾的伸张正义,为社会全心全意的营造和谐。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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